悲剧!妇不堪家暴带智障女寻死 女儿河中溺毙 自杀不遂获轻判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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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发生伦常惨剧,海南省一名妇人因多次遭家暴,加上女儿有智力障碍,家庭收入又不高,生活过得很艰苦,某天因女儿急到在草地如厕,惹起她的怒火并萌生自杀念头,但担心遗下女儿无人照顾,于是计划杀死女儿再儿自杀。她将女儿掉入河中溺死后自寻短见,但自己当场获救,被起诉故意杀人罪,法院因她自首及获得家人原谅,减轻刑罚,最后判她入狱10年。
综合陆媒报道,苏妇因多次遭家暴,加上家庭收入低,让她心生与智障女儿寻死之意,因她担心女儿乏人照顾。
而事件发生于2022年9月4日上午11时许,姓苏妇人带着女儿在琼海市做完核酸检测后,驾驶电单车载女儿到镇上散心。当时母女路过喷泉音乐广场附近时,女儿想小便,苏妇便在河边停车,可是女儿未有找到隐蔽处,在草地上随地小便,顿时让苏妇十分气恼,并万念俱灰,再次萌生与女儿一同寻死念头。
苏妇带女儿到河边,想将女儿推落河中溺死,但当时女儿走在河水约1米深淤泥里,苏妇于是让女儿在该地小便,又让她走到河中深处清洗内裤。当苏妇见到女儿清洗内裤时溺水不断挣扎,她只在岸上目睹过程未有施救。苏妇得女儿一动不动后,才将女儿拖到河边确认她已死亡,之后,苏妇尝试自杀但获救。
至傍晚8时,苏妇才回家告知丈夫说女儿掉入河中溺死的事,丈夫于是通知其他家人赶到现场。此时,堂哥认为事有蹊跷,报警求救,苏妇被带回警局调查。
验尸报告指出,女儿符合生前溺水死亡,而死者父亲等亲属亦于今年初为她求情,表示已原谅苏妇,希望对她从轻法落。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妇故意非法剥夺智力残疾女儿生命,致1名未成年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并考虑她如实供认自己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并获家人原谅,依法可减轻刑罚,最后判入狱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