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队‧ 上|既有区议会何生关爱队——削权?互补?统领社区力量?
特首李家超首份《施政报告2022》已于10月19日发表。“18区关爱队”如期而至,政府将于明年首季在荃湾和南区成立试点,由地区民政事务专员统筹。此前,建制早有声音要求改革因大批议员辞职或被DQ而“形同虚设”的区议会,例如以“委任”取代“直选”,或由分区委员会代行区议会的职能;如今政府成立关爱队,便被质疑是为削弱区议会权力。到底应该如何理解两者的关系?
麦美娟:关爱队区议会不会重叠
根据《施政报告2022》,关爱队的成立目标,是强化政府地区治理水平,增强基层社会服务能力。全港十八区会划分成不同小区,广纳地区组织和团体成为小区的“关爱队”,推广关爱活动。政府消息人士则透露三大工作:一是定期探访长者、少数族裔、㓥房户等;二是在紧急情况发放物资、在灾情过后清理社区;三是配合政府宣传教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上周三(10月26日)出席港台节目,介绍更多有关18区关爱队的计划详情。她表示政府会在荃湾及南区先试行地区关爱队,将两区再细分成若干的小区,邀请有意承包的团体提交一至两年的建议书,并进行预审,视乎社区服务经验、长期服务的能力、寻找社会资源的能力等因素,并就每区不同的区情决定服务权谁属,由地区民政专员委任队员,初步构思每小区的关爱队规模约10人。
至于全港关爱队的总数、职权,团体的具体申请准则,每队每年预算等计划细则,局方尚未公布。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疑问——关爱队会否与区议会职能重叠,麦美娟多次强调,区议会属“咨询架构”,而关爱队则是“服务架构”,两者不会重叠,彼此没有从属关系,亦不会排除任何组织,包括政党参与关爱队的预审过程。
关爱队的成立,与本港新冠病毒疫情息息相关。疫情期间,社会出现“口罩荒”,抗疫热线长期繁忙,政府摇摆不定的防疫措施和对社区的支援不足牵起社会的不满情绪。
不少地区人士纷纷动员“自救”,例如“全港社区抗疫连线”,正是由多个传统及非传统社团组织和义工团队合作,动员人手管理和派发抗疫物资,接驳民间求助热线,支援社区抗疫。可是,特区政府未有介入统领抗疫工作,无法及时调度资源应对公共卫生危机,被内地援港专家形容“香港社区组织能力较弱”,错过全民强制检测最佳时机。
在《施政报告2022》中,李家超政府宣布成立关爱队,可以说是吸取新冠疫情的惨痛教训,明白组织社区团体、提升地区治理水平的重要。然而,麦美绢的说法,难以释除公众有关区议会削权的疑虑,一是政府有意整治区议会,二是区议会本身也具服务性质。
政府有意整治区议会
自2019年区议会选举以来,原本由泛民主派主导区议会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先是不时讨论超出区议会职能的政治议题,被指“越权”、“不务正业”;后是《港区国安法》出台出现大型“辞职潮”及“DQ潮”;如今又有声音要求“取消直选”、“恢复委任”。历经变故,479个民选议席只剩下146人,被指“名存实亡”;而且,有五区因未能重选主席或副主席,以致未能召开大会,影响地区服务。特区政府有见及此,顺势建议收回应届区议会关于社区参与计划及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拨款权,交由财委会负责。
关爱队的成立,更令人质疑,区议会将继续被削权。《施政报告》出台之前,坊间就有传言区议员每年近57万元的实报实销开支将会被削减,改作关爱队的营运开支。惟当局暂未否认有关说法,亦未透露更多关爱队的计划细节。至于坊间盛传的“区议会委任制”或被取消,《施政报告2022》也留有悬念,仅指已要求进行“地方行政”检讨。
难道区议会就一定要“被取代”或“被委任”吗?社会倾向希望政府尊重市民选举习惯。香港文化协进智库副总裁、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韩成科曾撰《区议会选举需要改革 倒污水不要倒掉婴儿》一文,指出区议会四大问题:一是对参选人缺乏有力的把关及门槛机制;二是单议席单票制放大选票的杠杆效应,造成选举不公;三是选区过细,区议员只关注个别选区选民诉求,缺乏大局观;四是单议席单票制容易形成泛民建制对叠。他就此建议局方从参选人审查、混合选制和选票制度三方面,完善区议会选举制度:即设立一个专门参选人的审查机制,确保参选人“爱国者治港”;推行直选、间选以至委任的混合制,令不同界别人士有机会进入议会;扩大直选,推行“双议席单票制”。他相信,这些改革能够确保区议会专注“地区事务”,恢复其在社区治理体系的职能。
咨询机构也具服务性质
麦美娟说区议会是“咨询机构”这番话,确实不无道理。区议会职能受《基本法》第97条规限:“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当中“非政权性”一词,主要涵义为“没有政治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组织。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修改香港选举制度,明确界定区议会为“非政权性组织”,不再于选委会及立法会拥有代表席位,令区议会回复单纯的“咨询架构”,负责就地区民生福利事宜、公共设施服务提供、各区制订的计划是否足够及施行的先后次序、地区公共工程和社区活动的公帑运用等向政府提供意见。
乍看之下,区议会似乎只剩下“咨询”性质,不过,熟悉区议会实际情况的人,自然明白“咨询性的区域组织”并不足以解释区议员的工作。区议员之所以被称为“区佬”,恰恰是他们的实际工作,离不开“服务社区”。翻查《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酬金、津贴和开支偿还款额安排的指引》,其中第23项指,区议员以营运开支及实报实销的津贴,或用作支付区议会办事处的运作开支,可以用来举办活动,旨在提供社区服务,借以增加社区凝聚力和促进社会和谐,或加强区内居民的联系和沟通。
这些社区服务,可以归纳为支援居民、处理居民个案、发掘社区问题、以及公众咨询四方面。例如,疫情严峻时期派发物资、聆听市民的求助、教导市民如何使用安心出行;亦可以是因应地区居民所需要求当局增设社区设施,向局方反映地区问题、民意,与运输署探讨巴士路线等等。这样看来,区议员提供的社区服务与关爱队的工作无异——在平时,推行关爱行动;在灾祸时,提供支援服务。再者,社区服务与政治本就密不可分,因为各大政党政团和政治人物,均需透过区政争取市民支持,才能晋身立法会。
可以说,关爱队必然会与区议员的工作重叠,在实际操作上也将面对诸多问题:
如果区议员成功加入关爱队,其实问题不大,更能够解决区议员应对灾祸时人手和资源不足的情况,自然能够更有系统支援地区市民。一旦他们未能加入关爱队,那他们如何与关爱队协调?假若他们只能以义工的形式参与其中,那是否意味要单方面遵循地区民政事务专员的统筹安排和关爱队所订下的计划,而不能够因应居民的需求,调整支援方向?这是否等同一种“从属关系”?如果该区落败的区议员候选人主导关爱队,是否需要避免他们利用政府资源,争取地区支持,以免激发区议员与关爱队的矛盾、冲突?而为了避免这种“利益冲突”,政府是否需要规定区议员必须加入关爱队?
凡此种种,有待拥有26年区议员经验的麦美娟局长认真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