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崇铭专栏|知识垄断资本主义浅释
香港回归廿五周年,刚好是《基本法》提出年限的一半。根据《基本法》第5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五十年,什么不变?
到底香港实施的是什么“资本主义制度”呢?回归前后又有没有什么分别呢?从历史分期来说,我们可大致区分十九世纪的“原始资本主义”阶段,和廿世纪打后的“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从生产模式来说,亦可大致分为制造业主导的“工业资本主义”,和服务业主导的“后工业资本主义”。踏入1990年代之际,香港已具备相当成熟的“垄断-后工业”特质,这应是毫无疑问的。
然则,到了1997年回归之后呢?可以肯定,香港虽在金融风暴中遭受重创,但由“金融─地产”主导的经济结构不但没有被动摇,反而变本加厉。根据根据《基本法》第10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以至即使到了经济反弹、库房水浸之际,特区政府仍不断采取“顺周期预算”(pro-cycle budgeting),大开水喉以避免积累过多盈余。再加上美国热钱不断涌入,结果自然是楼市过热,经济泡沫膨涨。
该如何为资本寻找出路?套用内地的说法,则是如何消化过剩的产能?事实是无论内地和香港,近年均积极转向创科产业,为经济寻求新的发展路向,避免资金积压在传统低效产业上。不过,面对美国要力保创科的领先优势,内地遂迎来中美贸易战的反扑;至于香港面对的困境则比较简单:无论政府、主要垄断资本和学界,均不知创科产业为何物。
国际层面的巨变
回顾过去的廿五年,细看恒生指数成分股的名单便会发现,除了中国移动、联通、腾讯、联想等原有创科巨头外,近年又已陆续加入了阿里巴巴、小米、美团、京东和网易等科网股,以及一些医药、汽车等类别的企业,足与传统的金融、地产和公用股分庭抗礼。这和苹果、Amazon、Google、Facebook和微软等在美国占据的市场优势,可说展现着大同小异的发展趋势。
早在逾半个世纪之前,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已提出“知识型经济”的理念,指出知识、科技和人力资本将成为经济竞争力的主要来源。随着资讯及通讯科技的不断发展,创科在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比重亦大幅提升。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自然而然”的市场进化过程,正如我于《后就业社会:谁是创科贵族?谁的人工智能?》(2018)中曾力证,它同时涉及国家机器在背后的大力推动,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体制上的大力支持。
阿根廷经济学者Cecilia Rikap等在《The Digital Innovation Race: Conceptualizing the Emerging New World Order》(2021)一书中指出,自2008年金融海啸后,全球贸易出现了根本的正规化转移——传统全球供应链的发展开始放缓,并让位于创新的电子及智慧服务,尤以人工智能和云端服务的发展最为迅速。在过去短短十数年,中美科网巨头成为金融市场的新宠儿,至2019年已占据了全球十大市值公司的七个位置。
与美国的先行者相比,中国几个科网巨头既拥有近似的商业模式,亦展现出一些重要的差别——例如阿里巴巴和Amazon均属电子商务和云端的领头羊,但后者更多涉及直接销售,前者则更多押注在电子支付上;百度和Google均属主要的搜寻器,两者同时投入大量资源发展无人车技术,但后者还兼营手机作业系统;华为和苹果是手机市场的直接竞争者,尽管前者的档次定位较高,并推出更多智慧产品,后者则专注在5G互联网发展上;至于腾讯和Facebook,两者皆是主要社交媒体,但前者则提供使用者付费服务(例如互联网游戏),后者更多依靠广告收入,并且大力投入电子支付。
正如Rikap等指出,科网巨头之间既涉及寡头市场的竞争,和涉及研究发展工作上的竞争,但同时亦反映了中美两国的科技及创新策略的竞赛,最终衍生出重要的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结果。自2018年起的中美贸易战以至新冷战,其主要矛盾亦是体现在科技战之上——两国均充分意识到,这对未来经济、贸易、政治以至军事上的优势,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知识垄断的原理
然则,创科产业带来的又是一种怎样的生产模式?对一般人又会造成什么重大影响?Rikap的另一新作《Capitalism, Power and Innovation: Intellectual Monopoly Capitalism Uncovered》(2021),可说是近年对“知识垄断资本主义”最清晰的表述。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这主要并非指向创科市场上的寡头垄断,而是科网巨头将知识和资料转化成企业的“非物质资产”(intangible assets),并借此创造出巨大的“垄断租值”(monopoly rent)。
个中的关键步骤,在于将知识和资料“据为己有”——这就好比传统产业中的某些商业秘笈或独门秘方,只要成功研发出来,便能够对市场施以全面操控,将所有竞争对手排除在外——但创科巨头拥有的,并非单一秘笈或秘方,而是借着在融资市场上的优势,大量投放资金在内部、外判或并购的研发工作上,开发源源不绝、成千上万的崭新秘方!
创科巨头拥有另一项最主要的利器,就是来自政府在知识产权上的制度保障。正如下表罗列的七大市值公司,其在研发投放资金达数十至数百亿元,换来的是单在2019年,它们合共便取得了接近三万项注册专利。大量非物质资产均可直接换来金钱收益,收益则进一步投放在研发工作上,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个良性循环一旦启动起来,创科巨头便有力取得垄断性的市场优势。
本土层面的巨变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均参与创科研发,但随着资讯、智慧科技和非物质经济活动愈趋重要,或迟或早,所有企业将必感受到知识垄断的威力和构成的竞争压力。此等新生的“知识垄断霸权”,正好和我们熟悉的“地产霸权”如出一辙,它们必定会广泛覆盖工商百业,并藉市场优势向一切企业苛索垄断租值——分别只在于:一方霸占的是物质性的土地和空间,另一方则霸占非物质性的知识和资料而已。
假如创科巨头位于“知识垄断霸权”金字塔的顶端,则拾级而下将是不同等级的其他企业——占据较高位置的,将是从事物质生产的创科或非创科企业,它们将直接伙拍、并受惠于创科巨头的领导,在知识垄断的大趋势中分一杯羹;等而下之,则是无法追上形势的其他企业,它们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将渐次削弱,业务潜力和盈利空间亦不断下降——简单如以电子商务为例,参与游戏的纵使面对剧烈竞争,但起码仍有一丝进步提升的机会;不参与游戏的则将面临市场萎缩,不断滑落至金字塔的下层。
如前所述,这绝非“自然而然”的市场进化过程。无论在内地或香港,均有赖政府在背后的大力推动。具体来说,即自今届治港班子2017年登场后,便大力投放公帑在支持创科产业上。但从早期的河套科技园到最后的北部都会区,皆仍一贯以发展地产和新市镇的思维模式进行,仿佛拨了地、起了基建便等同推动了创科。
当然,我们亦绝不能排除,以发展传统地产思维来推动创科,结果仍很可能拖创科的后腿。首先,和回归初期的数码港计划一样,创科最终仍有可能变身回地产项目,因为毕竟人们对短期暴利的土地垄断租值,仍然趋之若鹜。此外,推动创科的重点在人力资本的转化,但治港班子仍停留在传统思维,把着眼点放在“安居乐业”的物质环境上,无视创科策略、创投和初创企业所需的产业环境——治港班子常说重视人才,却总往往成为驱赶人才北上大湾区发展的原因之一。
因此——同是按照治港班子的逻辑——推动创科便不能单靠香港本身,必须背靠祖国雄厚的研发实力,支持香港充当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职能,服从于国家创科策略的统一领导。以林郑月娥最后一份《施政报告》为例,具体策略便只能是:“融入国家、大湾区发展大局,进一步推动人才、资金、物资、讯息等科研要素流动,贡献‘国家所需’,发挥‘香港所长’”。
资料垄断的诡谲
然而,正如Rikap进一步指出,知识垄断既是源自创科巨头的研发投资,但同时亦涉及对传统产业知识的掠夺——长期以来,工商百业均已累积大量的专门知识和商业秘笈,现时创科巨头则通过凌驾性的市场地位,将原来业内共享的商业智慧和经验,掳取并转化成资料化和程式化的知识,并调头卖回给工商百业——例如香港位处全球供应链的核心位置,强项正是对地区以至全球贸易讯息的掌握,现时则只能被动地追随电子商务的新正规化——不少传统上占有重要席位的工商股,亦难免要退下蓝筹的火线。
由此看来,创科巨头不但垄断知识,还在垄断人所共知的大数据。而创新研发的主要目的,则是将原来业界共享的大数据,转化成私有化的非物质资产。尤其是当代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machine learning),正是通过搜集无数使用者的各种资料,从中寻找出其思维和决策的规律,以作为运算推论的依据。说穿了,其实人工智能并不单独存在,它只是掳取和转化人脑智慧的产物。
因此,正如Eric A. Posner和E. Glen Weyl在《激进市场:战胜不平等、经济停滞与政治动荡的全新市场设计》(Radical Markets: Uprooting Capitalism and Democracy for a Just Society, 2018)提倡的,人工智能取代受薪工作之际,资讯科技企业取用个人资料时,应向资料拥有者支付相应费用。如此当工作岗位数目缩减之余,仍能提供一定的薪支回报,令科技发展的成果更公平分配。
由创科企业支付掳取资料费用的建议,恰巧亦和我近期探讨“资料产权”(data ownership)的概念不谋而合(注)。两者同样将资料视作重要的“共同资产”(common property),并建议以此为基础分配带来的经济效益。在资讯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的今天,这些看似繁复的市场机制设计,从技术层面来说难度皆并不高。如何实现的问题并不大,能否进行实验才是问题。
注:参阅〈从《IT狗》、科技城到资料产权〉、〈优先发挥创科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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