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废物治理.二|缺乏政府统筹 减废、分类、回收政策不成气候

撰文: 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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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征费并不是创意新政策,韩国、新加坡及台湾早于1995年、1996年及2000年实行垃圾征费,多年来已探索出具当地特色、全面而成熟的环保政策。而香港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环保视野,不仅在垃圾征费条例上落后国际社会一大截,更未搭建完整的废物治理框架,导致减废、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政策及基础设施一直不成气候。照如今的发展状况,即便终于出台垃圾征费这个“火车头”条例,香港的废物治理体系又能改善几何?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285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1年10月4日)《缺乏政府统筹 减废、分类、回收政策不成气候》。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城市废物治理系列文章】

城市废物治理.一|纠缠十六年终有寸进:迟来的垃圾征费条例

城市废物治理.二|缺乏政府统筹 减废、分类、回收政策不成气候

城市废物治理.三|香港循环经济的困境:无先天优势、无政府扶植

城市废物治理.四|香港应向台、沪、韩、星借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