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药械通”无法惠及港人 只因港府“躺平”?

撰文: 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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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药械通”在今年4月正式实施,并在近日扩展至更多大湾区内地城市。这一计划容许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先进医疗器械,而且不会完全按照香港采购流程定价,也即能让更多有需要的内地病患以更加合理的价格享用相关产品,因此颇受内地民众欢迎。

8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联同广东省卫健委公布,“港澳药械通”试行至今已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现代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中山陈星海医院和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落地,并且引入九个进口药品和两个医疗器械,惠及150名患者——其中包括恩曲替尼(Entrectinib)和劳拉替尼(Lorlatinib)等全球较新抗癌药品,并在港大深圳医院临床使用,为治疗难度较高、特定基因突变型癌症类型患者提供替代性治疗方式。

港大深圳医院是“港澳药械通”的试点机构。(梁鹏威摄)

广东省当局又宣布,“港澳药械通”将会正式拓展至粤港澳大湾区的九个内地城市,而粤港澳三地政府即将签署《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备忘录》,希望能够总结前期实施过程当中需要协作、衔接、监管的程序,为往后政策的推进提供制度规范。

有趣的是,这项被内地当局“隆重其事”的大湾区医疗一体化工程,似乎没有得到特区政府的“热烈响应”——例如,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除了在今年4月中旬曾对“港澳药械通”的正式实施“表示欢迎”、又承诺会尽快扩大适用的药物和医疗仪器目录之外,并没有更多举措。

“药械通”之所以在香港无人问津,相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只“单向”地向大湾区内地城市开放,而非“双向”地容许香港的医疗机构也能受惠于内地连串的便民药械政策,诸如集中采购心脏支架促使价格大幅下调等——说白一点,就是内地居民得到不少好处,但香港市民却一无所获。问题是,这到底是中央不愿惠及港人,还是特区政府自己画地为牢,不懂得积极破除两地医疗制度的藩篱?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281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1年9月6日)《“药械通”须从单向转为双向 才能真正惠国惠港》。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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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通”须从单向转为双向 才能真正惠国惠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