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下|小白象?有名无实? 绿债支持项目是否真的“绿”

撰文: 陈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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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绿债已成全球大趋势,而香港的官方绿色债券不但支撑着绿债市场的发展,更是推动本地绿色项目发展的重要力量。香港政府于2019年5月首度发售共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募集回来的资金已分配至废物管理、废水管理等不同类型的绿色项目,然而,绿色债券向来饱受“漂绿”(green-washing)质疑,究竟何谓真正“绿色项目”?

参阅政府发表的《绿色债券报告2020》,政府首批债券所募集的78.29亿港元资金已全数分配予七个工务项目(见下表),涵盖“绿色建筑”、“废物管理及资源回收”、“水及废水处理”,以及“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四大范畴。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亦表示,未来五年将会发行合共约660亿元的绿色债券,预算每年从绿色债券计划回拨约350亿元至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下的绿色项目及工程,究竟这些项目对可持续发展起了多大作用?

香港01制图

供过于求 厨余厂沦小白象?

在港人丢弃的垃圾当中,有三分之一是厨余。参考环境保护署的《香港固体废物监察报告》,2019年每日于堆填区弃置的11,057公吨都市固体废物当中,厨余约占3,353公吨。

为更妥善处理厨余,环保署于2018年7月启用位于小蚝湾的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O.PARK1),项目采用厌氧分解技术,将厨余转化为生物气发电,预期每日可处理200公吨厨余及输出约1,400万度电力至电网,可减少约2.5万公吨温室气体排放,可是,在运作两年后,O.PARK1的每日厨余回收量仅达110公吨,落后目标近一半。

环保署解释,运作初期要配合本地厨余的特性逐步增加厨余处理量,以确保有足够时间给用来降解厨余的微生物繁殖,而今年初因受疫情的影响,令到处理量轻微回落。署方会逐步收集家居厨余,期望在2022年每日收集的厨余量能逐步达到250公吨。

O.PARK1运作两年,每日厨余回收量仅达110公吨,落后目标近一半。(龚嘉盛摄)

绿惜地球总干事刘祉锋分析道:“现在全港每天有约三千多公吨厨余,但厨余厂只能处理200公吨,(处理量)的百分比是很低的。”O.PARK1的每日厨余回收量远未达标,是否反映收集能力未能追上处理能力?环保署解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局在机场及酒店都收少了厨余;去年中,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亦表示,因酒楼及食肆生意变差,影响厨余回收量。但刘祉锋认为这些都是借口,虽然大型宴会、社交活动减少,但普通食肆、家居仍不断有厨余产生,却未能加以回收及处理,以致吞吐量不足。

O.Park项目获得政府绿债融资,现时计划在北区沙岭兴建每天可处理300公吨厨余的O.Park2,连同计划为位于大埔、沙田及元朗的污水处理厂加建厨余及污泥共厌氧消化设备,料至2035年,本港每日的厨余总处理量可达1,500公吨。然而,刘祉锋对兴建O.Park2的计划并不看好,认为当O.PARK1的使用量本身未达预期,再建O.PARK2只会沦为竞争对手,“政府要积极找客,才可以充分利用那个处理量⋯⋯否则只是小白象、大白象。”

刘祉锋指,相比起兴建更多厨余处理厂,政府更应该积极提高回收量,充分利用现有的处理量。(罗国辉摄)

有名无实 “转废为能”不环保?

至于能源方面,绿色项目必然与可再生能源及改善能源效益相关。然而,政府对此的看法是“转废为能”,例如另一绿债项目“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设施可以在焚化固体废物的过程中回收热能发电,预期每年可以减少约44万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输出4.8亿度剩余电力至公众电网,但在通用的定义中,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用之不竭的天然能源才是真正的可再生能源,才真正对环境有益。

刘祉锋直言:“政府很喜欢包装成‘环保’、‘科技’,但它其实是一个大型焚化炉,回收余热,却需要市民制造很多废物,即是需要倚赖一个不环保的行为,才可以有废物去焚烧。”更甚的是,随着焚化炉技术日益先进,大部份新型焚化设施都已配备热能回收及发电装置,从焚化废物中回收副产品,减少浪费,但这是否真正的绿色项目?刘祉锋抱有怀疑,坦言政府不应混淆视听。

事实上,港灯和中电分别提议在南丫岛西南面水域及香港东南水域兴建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场,两电在2006年已完成环评,并先后在2004年及2009年申请环境许可证,可是十年过去,风力发电场早以不了了之,而中电更于2014年交回许可证。

有意见认为,政府在2017年发表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报告曾指出,两个海上风力发电场项目估计造价逾100亿元,所能提供的电力占本港总耗电量少于1.5%;去年,黄锦星亦曾于立法会书面答复时提出,风力发电成本相较天然气发电更高,在香港境内兴建离岸风力发电场面对多方面不明朗因素,但会继续留意风力发电发展,并积极探讨其可行性及经济效益,似乎暗示政府忧虑风力发电场昂贵,不符成本效益,因而搁置计划。

刘祉锋认为,海上风力发电场是符合绿色债券框架、名副其实的零碳项目,如由政府利用发行绿债所筹集的资金,出资兴建境内离岸风力发电场,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图为位于苏格兰的海上风力发电站。(Getty Images)

在政府眼中,本港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局限了本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技术及财政问题亦成为了负担。但刘祉锋认为,若两电兴建海上风力发电场,成本或会转嫁至市民及商界身上,增加电费负担,但海上风力发电场是符合绿色债券框架、名副其实的零碳项目,如由政府利用发行绿债所筹集的资金,出资兴建境内离岸风力发电场,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只讲用途 不谈成效的绿债?

“最担心的是钱拿了回来后,并非花在真‘绿色项目’之上,或只是表面‘绿色’。”刘祉锋解释,绿债在国际上最为核心的价值是推动零碳及低碳,以应对气候变化,因此,绿色债券又叫作“气候债券”(climate bond),目前在国际市场上,绿色债券的主要认证标准为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 GBP)、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 Standard, CBS) 及欧盟的《绿色债券标准》(EU Green Bond Standard, GBS)。像GBP会先订立十大绿色范畴,如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建筑等,再经咨询评估、审计核查、聘请第三方机构认证及聘请研究机构评级四方面,确认其绿色标准;CBS则除了发展一套认证标准外,亦鼓励发行者在发行债券前后为债券进行认证,并在偿还期内必须完成年度报告,但这些均属自愿性质。

香港质量保证局(HKQAA)在2018年1月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GFCS),计划参考了多个国家及国际标准,制订绿债评核标准,建立第三方认证制度,期望可协助发行者吸引更多潜在的绿色金融投资者,增加投资者信心,便利绿债发行。

HKQAA是香港政府于1989年成立的非牟利机构,而GFCS是香港目前唯一获得官方资助的债券认证计划,当局可提供两种认证模式—在发行前审定发债者的环境方法声明,判断能否为环境带来正面影响;或在发行后每年核查绿色项目的进度及有效性,避免发债者“走数”。截至今年3月16日,计划已认证了32个发行前绿色债券项目及21个绿色贷款项目,亦向11个绿色债券项目颁发发行后阶段证书,港府的首次绿色债券计划也参与其中。

2019年,金管局举办了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香港绿色债券市场报告》发布会。(张浩维摄)

投资在绿色债券上的风险与投资在一般债券上相似,在于发债者违约,如近年印度灌溉系统制造商Jain Irrigation便因未能为总值两亿美元的绿色票据支付利息,因而被标准普尔评为违约,与发债所得支持的项目没有直接关系。此外,绿色债券并不保证项目的效果。“如(项目)与绿色债券相关,政府应该公开成效及效果,任何事情也要开诚布公,由公众及媒体去监察绿色投资是否如你(政府)所说的为环境带来改善,还是只是纸上谈兵?”

对于政府的绿色债券项目而言,刘祉锋认为,如果想提高可信度,可找学者、本地或海外大学评估,或由非政府机构认证绿色金融项目:“不是批评(项目)做得不好,但会否自贴标签?如何释除(公众)疑虑?”这些都是重要的课题。刘祉锋又认为,项目在落成后达到预想的成效,钱才算用得其所,“政府要检查,若用了钱,但效果与所声称的不一样,那并不理想。”他认为,由第三方认证项目是否符合目标、设计时是否符合框架,是基本的要求。而在完工后,项目的成效需要透明公开,如设立等级、定期公开数据供立法会议员、团体等跟进,这样才能跟投资者有所交代。

打破框框 政府应有更多想像

政府在2019年发表《绿色债券框架》,提出政府如何运用绿色债券所募得的资金,改善环境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并须符合八个合资格类别之一: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益和节约能源、污染预防及管控、废物管理及资源回收、水及废水管理、自然保育或生物多样性、清洁运输,以及绿色建筑,其中提出资金只可用作为政府工务项目融资或再融资。

绿色债券在2017年度的《施政报告》首次出现,但要到2019年,政府才正式宣布发债计划,而事实上,大部份工程在发债前已开始动工甚至落成,首付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工程或为项目再融资,“其实很多绿色债券项目都是政府现有项目,早在立法会中取得拨款,如O.PARK1是一直在施工,很多都是再融资的项目。”刘祉锋又举在东涌及小蚝湾之间增建一条加压污水管及修复现有加压污水管为例子:“其实有没有绿色债券也好,政府也要定期更新系统,这是政府的恒常工作⋯⋯政府给人的感觉是放一些项目去(充数)。”

综合今年度《财政预算案》对2021至2026年五个财政年度的中期预测,绿色债券每年可为库房带来5,510亿元的收入,政府利用发行绿色债券取得大量资金,理应对绿色项目有更多想像,而非囿于固有的基建项目之中。

香港还有很多推行绿色项目的空间,如在水塘配置浮动太阳能板。(发展局)

刘祉锋坦言,政府在绿色项目方面不够创新。香港本地绿色债券发行高度集中于建筑领域,不少均以单栋建筑为主。除此之外,香港还有很多推行绿色项目的空间,如适用于水塘浮动太阳能板发电系统,能将浮动太阳能板置于水塘上,然后利用太阳光这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塘不大浪,不近民居,不用担心(太阳能板)反光,是一个理想的零碳投资项目。”可是,现时全港有17个食水水塘,但政府只在2017年于石壁水塘和船湾淡水湖安装两套各100千瓦的小型系统作为先导计划,不论规模还是数目均甚少。

交通运输碳排放占全港碳排放量近两成,刘祉锋举例说,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中心的低碳客运系统、加强如单车径般非机动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等,这些都值得放在绿债投资中:“多管齐下才是积极地减碳,钱都拿了回来,为何不大刀阔斧去做?”更重要的是,这些项目能供广大市民享用。

即使政府热衷于将资源投于绿色建筑领域,但只着重新建建筑,却无视旧有建筑的节能标准,这样又是否有效减碳?现时全港有约40,000幢私人楼宇,其中不乏能源效率低下的建筑,《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于2012年9月全面生效,条例要求新建建筑物在电力、空调、照明、升降机和自动梯等方面的装置需遵循《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下称《守则》)订定的基本能源效益标准及规定,即使《守则》曾经两次检讨修订,但仍只涵盖新建建筑物,现有建筑物只须在进行主要装修工程时接受不同程度的规管。如要提升香港整体的楼宇效益,并非倚靠改善单一楼宇便能成事。

“新的(楼宇)发展得很好,但旧的(楼宇)却永远没有改善,政府可以出钱帮手(不合规楼宇)改善节能冷气、照明系统,全港的楼宇效益便会大大提升,如100栋中只有五栋省电,其实整体效果也是不省电的。”刘祉锋认为,政府要尝试宏观地考虑环保问题,要走出常规框架,也要多参考海外减碳的方向,不要闭门造车。

现时全港有约40,000幢私人楼宇,其中不乏能源效率低下的建筑。(林振东摄)

2019年香港的整体发电燃料组合中,燃煤发电约占44%,天然气发电约占29%,其余约27%为从内地输入核电及本地可再生能源。政府于2017年1月公布《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提出逐步减少燃煤发电,以减少碳排放。继首个减排目标后,在去年11月出炉的《长远减碳策略建议报告》中,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议目标在2050年或之前达致零碳排放,并列出推动交通系统的低碳转型及缔造可持续的建筑环境共55项建议。

在后疫情时代,全球各地致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倾向实现绿色经济复苏(Green Economy Recovery),带动新的就业机会,刘祉锋认为香港官员也应有此视野,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进发:“要精准拿到合适的发展空间,不是用传统旧有的发展模式,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总不能到最后五年再做吧!”

上文节录自第263期《香港01》周报(2021年5月03日)《什么才是真正的“绿”?》。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263期《香港01》周报精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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