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义|香港房策怪谈——置业等同安居,置业等同乐业?

撰文: 郝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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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持续畅旺下,自置单位已成富裕家庭的重要财富来源。”3月1日,立法会秘书处发表“自置居所对香港社会经济的影响”的研究报告如是指出,政府房屋政策逻辑可见一斑——房屋本是人类基本的必需品,也是一项基本人权,但香港政府自回归之前已不断强化房屋的商品属性,鼓励社会把“置业”视为“致富”手段,令普罗大众以为“置业”等同“安居”甚至“乐业”。结果,当局矢志推高的“自置居所比率”,曾由2004年的54.3%减少至2019年的49.8%,更离谱的是,住户月入中位数只增加78%,楼价竟然飙升了391%。

首次置业年龄 10年推迟14岁

据上述报告,截至2019年,香港自置居所比率已经跌至近20年新低。而收入的增长不但远远追不上飙升的楼价,本来就难以应付沉重的生活负担,例如英国经济学人2020年底《全球生活成本调查报告》显示,香港连续两年成为全球130个城市中生活成本最高之地。

报告亦涵盖不同年龄群组中,自置居所户主比例,与租户户主比例的数据。当中发现在1997年至2019年间,35岁以下的青年群体的自置居所户主比例,从22.1%下跌至7.6%,远低于租户户主比例的12.7%——也就是说,青年业主越来越少,而青年租户越来越多。至于首次置业的平均年龄,也由2010年的30岁,推迟至2019年的44岁——换言之,香港人到中年才有机会置业,而多数青年则只能选择租房,变相帮了那些把置业作为投资的人群交租。

截至2019年,香港自置居所比率已经跌至近20年新低。而收入的增长不但远远追不上飙升的楼价,本来就难以应付沉重的生活负担。(资料图片)

另外,在2009年至2019年间,私人住宅单位的净增业权大多由投资者持有,并放租予租户,并非自住。也就是说,这些具有较强购买力的群体,会购置额外的住宅用以收租,或用于亲属居住——例如上述7.6%的35岁以下自置居所户主,或有不少也是倚赖父干才上楼。

长此以往,这种情况便会影响跨时代的财富分配,并放缓社会流动。全球37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经合组织早前研究显示,财富分配较收入分配更为不公平,经合组织中,“收入最高”的10%的群体,拥有整体收入的24%,但“最富有”的10%却拥有整体财富的52%。

受制地产商 不敢增公屋

财富分配不公,令私人物业渐成为高收入人士的投资选项,再加上建楼的龟速,楼价自然水涨船高。报告的中长期展望指出,提升自置居所比率仍充满挑战。据2020年12月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最新进度报告,未来10年的私营房屋落成目标,年均量仅为1.29万个单位,较过去10年约1.35万个单位的实际年均建屋量还要低,可见供应紧绌。

香港楼价持续高企,轮候公屋者众。但政府的政策却一直以置业主导,忽视了根本没有经济能力买楼的基层市民。(资料图片)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2002年起政府收紧土地及房屋供应,停止拍卖土地、无限期停建资助出售房屋及租置计划等,故在2005至2011年间,新土地供应量减少八成半,房屋总落成量下跌57%,楼价也随之反弹133%。2018年当局重新调整公私营房屋供应比例,将公私营房屋比例从六四比改为七三比。当中,公营房屋的供应目标为31.5万个单位,但仍欠6.7万个单位的建屋土地;私营房屋的供应目标为13.5万个单位,且将绿置居加入公营房屋类别,“首置盘”加入私营房屋类别。可见,出租公屋、居屋及私营房屋的实际供应量可能更少。

私楼被用于“炒楼”,公屋供应又不足够,楼价难免居高不下。政府经常辩解,是香港“地少人多”所致,但众所周知,“香港缺地”是个伪命题——政府不敢触碰既得利益者,避免与地产商冲突,才是最大的问题。

房策思维须扭转 置业不等于安居

地产商本来就是既得利益者,在特区政府的倾斜和纵容之下,获利更甚。据政府资料,2019-2020年的地价、印花税、差饷收入为2209亿港元,占政府全年总收入的39%。报告亦指,自置居所可为整体社会带来明显效益,如培养社会归属感及促进社会政治稳定。难怪政府如此铆足劲头鼓励自置居所,不仅有利可图,更省去建造公营房屋的麻烦,自然百利无害。然而,对于市民而言,收入中位的家庭要18年不吃不喝才能上楼,即使勉强于中年置业,也需背负“楼奴”压力艰难供楼。如此看来,即便是置业之后,还能否安心居住呢?

将“置业”与“致富”和“安居”等同的思维,并非林郑政府首创,而是港英时期已形成的顽固观念。(资料图片)

当然,将“置业”与“致富”和“安居”等同的思维,并非林郑政府首创,而是港英时期已形成的顽固观念。在1972年,时任港督麦理浩发表“十年建屋大计”,至1987年成功为150万人提供设备齐全及有合理环境的居所。然而,随著香港经济腾飞,加上股市和楼市畅旺,港府开始以置业主导房策核心,力图透过不同政策鼓励市民置业,以维持社会稳定。

只是,当分配早已失衡、楼市也已失控,但回归后的特区政府仍然只懂萧规曹随,未敢打破前人的错误方针,重新以公营房屋主导房屋政策。须知道,安居并非一定要置业,如果政府能够提供大部分廉价居所,置业应为有能力人士的额外选项。无可否认,在短期内,置业的确能为政府、社会带来财富,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因为长此以往,社会财富分配、流动性等问题,将会愈发严重。港府一日不转变思维,港人便一日不得安居,更别说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