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拆局|北京重立规矩 香港政治环境将彻底转变
连日来,包括《香港01》在内的多家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四名在今年7月被裁定参选新一届立法会提名无效的泛民主派成员——公民党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专业议政的梁继昌,预料将被取消议员资格。果不其然,周三(11月11日)人大常委会议结束后,新华社刊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紧接着港府依据这一决定宣布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梁继昌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包括三点。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这一点用意与数月前通过的港区国安法一脉相承,对香港立法会议员提出了遵守“一国”和不得妨碍国家安全的硬性约束,针对性非常强,也是今次最主要的决定。
第二,“本决定适用于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这一点一方面回应和确认了今年7月选举主任取消上述四名泛民议员参选新一届立法会的资格,另一方面明确了今后所有立法会选举参选者和现任议员均需遵从该决定。
第三,“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这一点赋予了港府“宣布权”。考虑到上述第二点等于承认选举主任的裁决权,基本可以断定此处的“宣布权”应该包含裁决权,是在落实和巩固北京治港体系一再强调的行政主导。关于这一点,从港府在第一时间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褫夺四位议员的资格,可见一斑。
以上三点概括来说是指,从今往后只要港府能够依法认定立法会参选者和现任议员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议员资格的决定,就可以合法地褫夺其资格。这相当于北京为香港政治重新立下规矩,对今后香港政治生态和秩序将有重大影响。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这一决定是为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这一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又一重要立法”,“有利于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香港社会凝聚正能量、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
换言之,北京今次之所以重立规矩,是因为在北京看来,香港立法会的现状妨碍到香港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令香港社会无法“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坦率说,这其实是有迹可循的,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发文严厉批评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的乱象,谴责部分议员“恶意‘拉布’、采取‘政治揽炒’”。
可以预料,只要港府能够依法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后激进本土、分离主义、政治揽炒、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的力量在立法会再无生存空间。这也意味着港府及各建制派政团将对香港政治有更大的话语权和掌控力。
经此变局后,建制派再无理由推卸香港治理不彰的责任。建制派千万不要错误以为仅仅将激进本土、分离主义逐出立法会就万事大吉,要看到藏在激进本土、分离主义背后的一系列问题和深层次结构性矛盾,要去直面和回应港人的关切,积极推动香港进行结构性改革,让香港真正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