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禁赛八年 泳坛骄子输在哪里

撰文: 郝雅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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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泳界明星孙杨因为阻挠场外药检而被裁定禁赛八年,引起关注。有内地网民将其视为国际泳坛对中国的打压,也有网民认为孙杨遭到重罚并不冤枉。这起近年来少有的禁赛事件,幕后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孙杨禁赛是否冤枉,又给中国体育界带来了怎样的警醒?

孙阳是世界上首位在200、400、800、1,500米中长距离上全部夺取过金牌的游泳大满贯选手, 2月2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认定他有“干预兴奋剂管控”的行为,加上孙杨有服用兴奋剂的前科,判决他禁赛八年。但由于引起争议的检测无论事前或事后的测试结果均为阴性,故不认定孙杨存在服用禁药行为,其之前取得的成绩与奖牌仍然有效。

尽管在竞技场上表现出色,但孙杨及其团队在泳池外的不成熟贯穿了孙杨整个职业生涯。(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梳理来龙去脉

时间回到两年前,2018年9月4日晚上10时至11时,国际泳联(FINA)委托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nternational Doping Tests &Management,IDTM)的三名检查人员——主检测官杨女士、血检助理林女士、尿检助理武先生,试图在孙杨住宅进行赛外检查,收集孙杨的血液和尿液。孙杨在规定时间内与家人赶到检查现场准备接受检查,根据孙杨方陈述,最开始没有任何怀疑,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尿检官”用手机拍照、录视频,而且身穿短袖上衣、短裤和拖鞋,因而怀疑他不是专业人士,遂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拒绝他参与具体的检查过程。尿液取样因此无法进行。孙杨表示,如果持有合格证书的检查官到来,他愿意“等到早晨”,但主检测官拒绝孙杨的提议,坚持要立即收集尿样。

11时35分,孙杨接受了血检助理抽血,血样被放在安全容器中。出于对检查人员行为和认证的担忧,孙杨联系了中国国家游泳队队医巴震,巴震电话请示了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孙杨母亲电话咨询了中国游泳队领队程浩。他们认为只有资历合规的检查人员才能对运动员进行检查,血检助理与尿检助理没有向孙杨方提供IDTM的授权文件以证明他们拥有适当权力参加样本收集工作,因此收集的血液样本无效,不应被带走。但是,保存血样的安全容器属检测机构财产,检测人员要求带回,孙杨一方的保安在试图把血样与安全容器分离时,最终用锤子毁坏了包裹血样的安全容器。

这种情况在兴奋剂检查中很罕见,此事随后进入国际泳联裁决程序。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听证专家组做出裁决,认定有关兴奋剂检查官违反标准的说法总体上是“令人信服”的,孙杨的反应可能是合理的,足以证明其无罪,因此孙杨不存在违反《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第2.3或2.5条款的行为。但裁决指出孙杨只是“险胜”。

澳大利亚选手贺顿(图)拒绝登上领奖台与冠军孙杨同台领奖。(资料图片)

这个判决让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不满,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控告孙杨及国际泳联。随后的韩国光州游泳世锦赛期间,多名游泳选手表示“不喜欢和‘兴奋剂骗子’在一个游泳池里比赛”,“不要让那些在药检的时候砸碎血样的人来参加比赛”。澳大利亚选手贺顿(Mack Horton)拒绝登上领奖台与冠军孙杨同台领奖,国际泳联向澳大利亚游泳运动管理机构及贺顿发警告信。英国运动员史葛(Duncan Scott)在颁奖仪式上拒绝与孙杨握手合影。

今年2月28日下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公布听证会的判决结果,裁定孙杨在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下损毁取样容器及略过此次药检。仲裁团指出,孙杨提供血液样本后质疑药检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执行药检,大可先让药检机构保留完整血液样本,但孙杨在受到警告后仍损毁取样容器,等同消灭日后测试样本的机会。因此,仲裁团一致裁定孙杨违反《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第2.5条“干预兴奋剂管控”,由于孙杨于2014年6月已有服用禁药前科,决定判罚停赛八年,即时生效。由于没有证据显示孙杨在该次药检后服用禁药,因此他在之后的比赛成绩,包括光州世锦赛的成绩维持有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决表示欢迎,对孙杨被禁赛八年结果感到满意。中国游泳协会则发声明称“深表遗憾”,“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杨称坚信自己的清白,又在微博贴文澄清,并指已委托律师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孙杨此前的澳大利亚籍教练丹尼斯。(资料图片/Getty Images)

败诉的关键原因

梳理整起案件可以发现,与很多人的理解不一样,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孙杨禁赛的理由是“干扰、阻碍兴奋剂检测程序的进行”,并非有证据证明孙杨服用了禁药(否则也不会裁定他的比赛成绩有效)。

孙杨此次败诉的关键原因有四点。第一,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一方在法庭上尖锐提问,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接受过多达180次兴奋剂检测程式,其中60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可以说,孙杨团队基于自己对于规则有可能不准确的理解就采取了一个100%会让运动员付出巨大代价的决定。就连孙杨一方指定的仲裁员也在仲裁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万一你们对于规则的理解有偏差,特别是在2014年孙杨已经因为误服而被禁赛过一次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有极大可能让运动员付出巨大代价的行为,你们在行动前是否曾经有一秒钟想过这个问题?”对于这个质疑,孙杨方一直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其次,整个仲裁过程中,双方团队争论的焦点其实是规则——孙杨团队的主要质疑点为当晚三名检测人员不具备检测资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则认为检测人员的身份没有问题,他们依据的是机构制定的强制性文件《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检测和调查国际标准》(ISTI)。ISTI是一份共计126页的复杂的英文文件,事发当晚,孙杨在对ISTI不清晰的情况下,打电话给队医、中国反兴奋剂官员、中国游泳队领导,应该说并无不当。遗憾的是,这些“场外队员”对ISTI规则的理解过于自信了。

孙杨母亲杨明爱儿心切,案中出庭作供,听证会后公开呼冤。(资料图片/路透社)

第三,在证人的选择上,孙杨团队严重失分。因为对于规则理解的不同,孙杨安排出庭的证人都是“事实证人”(证明现场发生具体事件的证人),对规则的理解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方派出的证人是 ISTI的撰写者,他们都参与了ISTI的制订,从这一点上来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占据了主动。

第四,从目前所能看到的庭审记录来看,庭审时孙杨团队的律师、翻译、证人都表现得不专业,以英文进行的国际仲裁,涉案的规则条文都是英文,如果律师团队成员需要靠翻译才能工作,那么取胜之路将会很难走。在西方进行的国际仲裁会存在东西方思维冲突、普通法与大陆法庭审技巧冲突等问题。例如,在听证会上,孙杨的母亲、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歧、游泳队领队程浩、队医巴震等人作为目击证人出席听证会,受到了控方律师的询问。控方律师理查.杨(Richard Young)具备非常高超的发问能力和技巧,然而孙杨一方的证人却普遍表现欠佳,间接导致孙杨案败诉。

英国泳手史葛曾拒绝跟孙杨一起站上颁奖台。孙杨其后大声地跟史葛说:“你是失败者,我才是胜利者”。(Getty Images)

教训与反思

为什么孙杨会遭到禁赛八年如此严厉的仲裁处罚?其依据是《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10.7.1条,运动员如果是第二次违反,处以对应禁赛期两倍禁赛时长。另据该规则10.3.1条,故意阻挠监测的禁赛期为四年,因此孙杨遭到了禁赛八年的“顶格处理”。

因此,总体来看,孙杨遭到的处罚的确很严厉,但是也不能说是“冤枉”。在当时的情况下,身经百战的孙杨及其团队应该更加理智地解决问题,而非“暴力抗检”。

留给孙杨的反思是,尽管在竞技场上表现出色,但孙杨及其团队在泳池外的不成熟贯穿了孙杨整个职业生涯。这种不成熟不单单指情绪的控制,也包括自我形象管理、危机公关,以及对团队的调整和优化,这种不成熟让孙杨和中国体育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与孙杨相反,中国篮球体育明星姚明、网球明星李娜,除了自身的奋斗之外,在团队管理与国际规则的理解上,向中国展现了职业化运动员前进的方向。

来自武汉的中国网球巨星李娜,去年出席武汉公开赛活动,她捐出300万人民币救助家乡。(Getty Images)

留给中国体育界的反思是,孙杨之败,败在对于国际规则的理解上。正如一名中国网友给孙杨的留言那样,中国运动员终究是要参加国际赛事的,也必然需要面对极度复杂的各种国际体育组织、国际体育规则。利用既有规则也好、推翻既有规则也好,前提都是对于既有规则的充分认识和了解。无视所有的法律细节,把这件事简单化、情绪化地解读为被迫害、被打压,对于保护孙杨或者未来的中国运动员没有任何意义。今后需要认真做的是,详细分析孙杨和他的团队在整件事中,有哪些应对是正确的、值得其他中国运动员学习和效仿的;有哪些应对是给自己留隐患、留把柄的,是中国运动员在未来同样需要避免的。

上文节录自第204期《香港01》周报(2020年3月9日)《孙杨禁赛八年 泳坛骄子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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