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赠】英雄、悲剧效应效果短暂 推广策略了无新意
香港大学外科学系名誉临床教授、玛丽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前主任陈诗正2013年曾于《香港医学杂志》发表研究,指出当传媒将器官捐赠行为描写成救人义举,从而引起公众情感反应,该段时期的遗体器官捐赠率就会相应提高:例如2010年11月,39岁海关关员袁伟祥执勤期间意外撞爆肝脏,需要即时换肝,传媒赞扬当日到医院验身捐肝的30多名同僚是“捐肝英雄”,间接鼓励市民死后捐出器官助人,连带玛丽医院该月尸肝移植手术宗数大增至七宗,创全年最高纪录。研究又指,涉及年轻人和长者的器官捐赠报道,亦能触动公众情绪,提升遗体器官捐赠率。
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自2008年成立至今,累积登记人数有28万人,平均每年增长约3万人,占全港人口不足4%。 2016年时任食卫局局长高永文扬言,要在该年年底前将登记人数翻倍至约40万人,最终该年新增登记人数虽大增近一倍至5.3万人,但翌年即后劲不继,大跌接近三成至3.7万人,可见成效不如预期。
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副教授、医管局临床伦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浩文解释,传媒报道内容过于煽情,或者短时间内太多相似事件,均容易令公众感到麻木及失去同理心,“加上当局推广(器官捐赠)策略了无新意”,令登记器官捐赠人数及遗体器官捐赠率,难以持久增加。
除了成效难持久,当局筹办宣传活动时未仔细考虑各个年龄群组的特质,亦削弱了宣传效果。一般相信,思想较开放的年轻人较愿意捐曾器官,但参考统计处去年民调,全港18至24岁、25至34岁人口中,各只有约三成人愿意死后捐赠器官。这或与当局守旧推广手法有关,例如只懂在商场、医院等地派发传单、摆设摊位,即使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站发布宣传影片,大部分也只由名人和官员读出呼吁字句便了事,难以吸引年轻人关注器官捐赠这个沉重议题。
名册登记手续繁复窒碍支持
登记机制申请程序过于繁复,亦易令公众却步。香港集思会曾在2015年访问近1,500名市民,虽然八成受访者认为器官捐赠极具意义,但当中仅约一成受访者有申请加入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或填写器官捐赠卡;尚未参与计划的受访者,有八成人表示不清楚可从什么途径登记,反映当局推广成效不佳。
现时卫生署职员收到市民的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申请表后,会致电申请人核对身份,若三次仍未能联系对方,便注销申请,不作通知,令很多人误以为已成功加入计划。已参与计划的市民需要修改登记册资料时,必须重新登记。
学者倡登记名册与病历系统互通
陈浩文指,港府在申请机制设置重重关卡,是确保市民纯粹出于自愿而同意死后捐赠器官,但把关同时对有意参与计划的市民构成严重不便。他认为,当局应适时改革,包括容许市民在网页随时登记、翻查及修改内容,并将名册资料库与医管局病历系统互通,确保当市民病危或伤重入院时,医护人员能即时得知其捐赠器官意愿,及早安排。
陈浩文建议,政府可趁今年第四季起分阶段为全港市民更换新一代智能身份证的机会“主动出击”,在换证申请表加入同意或拒绝加入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选项,申请人必须填写。他又建议,港府赋权予前线医护人员和器官捐赠联络主任,在有见证人监督、病人意识清醒下询问其捐赠意愿,并列为具法律效力的医疗指示文件,促进个案转介及游说效率。
根据法例,即使当事人生前决定捐出器官,亲属亦有权拒绝。2016年立法会一份有关器官捐赠的研究文件指出,政府多年来只集中于促进公众了解及认同器官捐赠,以及鼓励市民登记成为捐赠者,但从未强调与亲属讨论及表达捐赠意愿的重要性,令最终成功捐出的遗体器官数目长年低落。
澳大利亚政府器官和组织管理局自2009年与全国医院及社区合作,推行连串以“认识、决定和讨论”(Discover, Decide & Discuss)为主题的宣传及教育计划,教导市民如何与家人商讨捐赠意向,并列举讨论相关话题的好时机,例如年轻人首次离家、传媒有关器官捐赠的报道、亲友离世等,避免市民日后因不确定死者生前想法,拒绝捐出遗体器官救人。台湾更在2014年起为死后捐赠器官者的直系亲属提供轮候器官移植优先权,以收诱导效果。
外地提升器官捐赠率的措施未必完全适合香港情况,但港府必须认清目前器官捐赠率长年低落的原因,主动担当统筹重责,尽快推出具针对性的推动方法,不要让器官衰竭病人在绝望中与病魔搏斗。
上文节录自第104期《香港01》周报(2018年3月26日)《移植个案持续低迷 器官捐赠补漏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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