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 立法会早上11时首读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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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早(8 日)8时10分时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 草案长达212页,共分为9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而叛乱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而勾结境外势力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最高罚则同属终身监禁。

草案刊宪后,立法会罕有地同日即时加开特别会议,进行草案的首读和二读,正式开展立法程序。内会早已成立研究相关法案的小组委员会,随即变身法案委员会下午开始草案条文的逐条审议工作,务求尽快完成审议提交立法会通过,完成拖26年就《基本法》23条进行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

政府今日(8日)把落实《基本法》23人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卢翊铭摄)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上周三(28日)结束,事隔一周,行政会议昨日(7日)下午加开特别会议,讨论并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今早刊宪。

立法会将于今日上午11时召开特别会议审议23条立法草案。(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行政长官李家超建议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条例草案,考虑包括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首读及二读,及尽早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全速完成立法程序。李家超强调,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根据《议事规则》决定今天(8日)上午11时召开立法会会议,首读及二读草案。由于内会早已成立小组委员会研究23条立法,并已通过当草案首读后,小组会可随即变身审议草案的法案委员会,减省要再交内会处理的程序,因此23条法案委员会在今日下午正式展开草案条文审议工作,今日共举行4小时会议,中途只有10分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