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无出场|原拟要求用特权法召美斯解释? 吴杰庄因一事叫停
万众瞩目的阿根廷“球王”美斯(Lionel Messi) 领军的国际迈亚密CF(Inter Miami CF),在周日(4日)与港队进行表演赛,但美斯全场“斋坐”无落场。 有报道指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去信内会,要求商讨动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美斯之乱”。
不过,吴杰庄回复《香港01》查询时澄清:“系个美丽嘅误会”,强调没有去信内会,又称基于《环球时报》的社评,事件或涉有政治动机,认为《特权法》现阶段未必有用。
周日(4日)本港的表演赛,美斯全场“斋坐”,引起球迷不满。赛后,教练指美斯受伤故未能上阵,但美斯后来抵达日本后却亲自解画称肌肉不适,而昨晚(7日)于日本东京对战日职球队神户胜利船时,美斯于60分钟后备上阵“复出”,港府即晚再度发声明称“三日后美斯在日本却活跃自如上阵出赛”,并在球场上作了不短时间的激烈运动,希望主办方及球队能向香港市民作合理解释以解答他们的疑问。
事件引起政圈中人关注,纷纷出谋献策为求球迷讨回公道。今日(8日),有传媒报导指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吴杰庄致函内会,要求讨论动用被视作“尚方宝剑”的《特权法》调查今次“美斯之乱”,并传召主办机构相关人士及索取相关合约和文件。
要求以《特权法》查美斯?吴杰庄:美丽嘅误会
惟吴杰庄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此为“美丽的误会”,澄清没有去信内会。他指,昨日(7日)与助手商讨有何方法协助购票入场的球迷讨回公道,同时可令主办方Tatler Asia出面解释个中因由,故列出包括以《特权法》调查事件等方法。及后,吴杰庄向数位立法会议员就事件交流意见,并分享了个人看法。
后来,北京《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指出,美斯和迈阿密国际队的解释无法服众,质疑美斯和迈阿密国际队做法有政治动机,有外部势力故意借此让香港难堪。因此,吴杰庄认为《特权法》在现阶段未必有用。
《特权法》只可以叫Tatler上嚟回应,又叫唔到美斯,(《特权法》)未必帮到手。
▼2月4日 球迷不满球王美斯无上场要求回水▼
一原因或令立法会无法传召球队、美斯
至于动用《特权法》把事件查个水落石出是否又可行?本身是律师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认为,行使《特权法》的前题,是政府要与美斯所属的球队国际迈亚密CF(Inter Miami CF)“有关系”,即有签署合约。
而今次事件的合约为球会与Tatler Asia签订,Tatler Asia又已撤回政府M品牌的资助申请。
此外,她也质疑即使行使《特权法》,是否有能力传召远在美国的国际迈亚密CF代表,甚至美斯本人到立法会就事件解画。
她又担心动用《特权法》会令日后来港的明星、球星等“吓破胆”,认为事件可循“合约精神”、“合约条例”处理,相信消委会、海关等执法部门等有能力处理,著大众“畀啲时间执法部门处理,等件事水落石出”。她认为立法会并非追讨、追究责任的地方,相反应在议会检讨举办盛事的程序,监督进度和机制等。
她再三提醒香港政府及社会大众冷静,担心处理不当反令香港沦国际笑话。
冷静啲,件事唔发生都发生咗,太冲动解决唔到件事。
特权法可传召任何人作供 拒绝者可遭拘捕
根据《基本法》第73条第(十)项,香港特区立法机关有权在行使《基本法》第73条所载的任何职权时,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
一般而言,任何可列入立法会议程作讨论的事宜,不论直接关乎政府运作或有关社会整体利益,均属公众利益,立法会有责任加以研究;如有需要,并可进行调查以使政府向公众问责交代。
根据特权法,立法会可传召任何人作证或出示其所管有或控制的任何文件。证人拒绝出席时可由警察拘捕强迫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