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立法要具前瞻性 须与香港国安法兼容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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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要尽快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期间会确保市民有机会表达意见,不会形容咨询时间短。至于拟议中的23条立法,日后相关案件是否与《香港国安法》案件一样,不设陪审团,他只称23条与国安法要兼容互补。
他又指,立法内容要有前瞻性,应对未来可能出现全新形式的国家安全风险。
林定国接受商业电台访问时指,包括咨询在内的每个23条立法阶段,都要尽快完成,但不会形容咨询时间短,会确保市民有合理机会表达意见,会主动在不同界别进行会主动咨询工作,指会尽量聆听不同界别人士意见,达到集思广益。
他又指,科技日新月异,除了眼前的国安全风险,未来可能出现全新形式的风险,23条立法要有前瞻,要有足够的工具应对。
至于“封网”、禁止浏览部分网站是否手段之一,林定国则指,目前未是成熟阶段谈论立法内容,重申23条会平衡国家安全及人权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但指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为确保国家安全可有合理限制。
至于本地立法的23条内容,会否与国家的《反间谍法》及《国家秘密法》等全国性法律看整,林定国指,很难一概而论,但政府不可能不参考国家的法律。而23条案件是否与国安法案件一样,可不设陪审团,由指定法官审理,林定国称,包括23条在内的本地法律,不能够与《香港国安法》有冲突,国安法有凌驾性,与23条的内容要兼容及互补。
林定国又预计,在目前地缘政治形势下,立法过程中,会受到不友善批评,若批评不正确及不公道,将成立的“应变反驳队”会作回应。至于为何是“反驳”,而非“澄清”,林定国指反驳队的工作是以正视听,向市民讲解23条的正确资讯,专队的名称并非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