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两周提名期今展开 直选参选人“参战”须先过三关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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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期今日(17日)展开,至本月30日结束,为期两周。新一届区议会共470个议席,当中委任议席有179席、由乡委会主席出任的当然议员则有27席,余下经由选举产生的议席则有264席。不过,地区直选因重划为44个地方选区,只选出88名直选区议员,18个地区委员会界别则选出176名议员。

各大政党包括民主党均已宣布拟派人参选,在新安排下,地区直选参选人必须连过三关,方能有望正式投入选战,民主党便曾公开指其中一关、要接触手握提名权的“三会”成员有难度。《香港01》讲解参选人所要经历的三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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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要参选区议会选举,不论地方选区选举和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必须为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他们亦必须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

第一关:直选选民提名人数要求倍增

除了要满足上述最基本条件外,新安排下,今次有意参与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的人士的提名门槛大大提高。参选人须获得有关区议会地方选区至少50名但不多100名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以2019年区议会选举为例,参选人只需获有关选区的10名已登记选民签署提名即可,而每名选民只可提名一候参选人。

第二关:直选须获地区“三会”各至少3个提名

除要地区选民支持外,参选人也须获得有关地方行政区的地区委员会,即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和地区防火委员会的支持,须获“三会”各至少3名、但不多于6名的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可提名不多于有关地方行政区在有关选举中所须选出的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数目的候选人。

不过,地区委员会界别的候选人,则毋须是地区委员会委员,即容许非“三会”成员、又有志服务社会的其他人士出战地区委员会界别。而地区委员会界别的提名要求则为取得三会和最少3名,但不多于6名委员,以地委会界别选民身份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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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选制下,十八区的地区选区重划为44个地区直选选区,每名区议会地方选区选民可在其所在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一名候选人。至于若其同时为某地区委员会界别的选民,则他可在其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的身分,在有关地方行政区的每个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一名候选人。

而各区的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席数量则视乎选区范围而定,由4席至16席不等。

以中西区为例,划分为中区和西区两个选举,各有2个地方直选议席。而中西区同时有8个地委会界别议席。当区地委员界别选民,除可于其区议会地区界别所属地方行政区的每个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各一名候选人外,又可以在其本身所属的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一名候选人,即中西区“三会”成员直选方面已有三次提名机会。而地委会界别议席则最多可提名8名候选人。由此可见,地区“三会”成员无论及提名程序以至日后区议会组成均有举足轻重作用。

由于全港18区划分成44个直选选区,每区再细分的选区由一个至四个不等,选区范围扩大,选民人数由过去可能只是数千至万多人的小选区,变成选民可能多达十万人。例如湾仔区,新制下只有一个选区,及有4个地委会界别议席,有别于2019年分成十三个选举;沙田则由上届41个选区,改划成四个大地方选区,和有16个地委会界别议席。

获提名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亲自将填妥的提名表格和3000元的选举按金送交予有关界别或选区的选举主任。

第三关:再经资审会审查确认

另外,新制度下又设有区议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领导,负责决定某参选人是否就某界别或选区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参选人提供区议会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资料,以令区议会资审会信纳该参选人有资格获提名为有关界别或选区的候选人。

公众人士可于提名期开始后,在通常办公时间内到有关选举主任的办事处,查阅相关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或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的提名表格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