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试门槛下调 两律师组织欢迎:业界青年受惠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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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订港澳律师在大湾区执业试点办法,将参与执业考试的资格,由执业5年下调至3年,10月5日生效。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和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均表示欢迎。
杜淦堃指,此决定为大湾区法律事务注入了熟悉普通法训练的年轻力量,对大湾区的年青企业家及本地特别是新晋大律师来说,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双赢决定。
大律师公会曾建议放宽执业年资门槛,杜淦堃表示,具3年执业经验的大律师,除了掌握草拟法律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外,通常已积累一定的法庭实务经验,除有助大湾区的初创企业处理涉外法律纠纷外,他们更了解高新科技的发展,对于青年企业家来说,聘用更了解他们业务的新晋大律师时,有更多选择,而新晋大律师亦多了一个扩展业务的良机。
陈泽铭亦表示,此决定可扩阔年轻律师的专业发展空间,指近年每年平均有超过600人获得律师资格,大部份都是青年律师,相信放宽门槛能够令更多青年律师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