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报考要求下调至3年 林新强:有利法律界发展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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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订了港澳律师在大湾区执业试点的规定,令到试点计划延长3年至2026年10月4日,并将报考资格的执业要求由5年下降至3年。立法会法律界议员林新强表示,新措施会令到更多年轻律师受益,对国家建设、本地法律业界发展,以至律师的职场规划而言,都有莫大益处。
修改后的《试点办法》将于10月5日起实施。多年来一直去信有关部门提议降低门槛的林新强表示,此举可让香港年青律师更积极参与大湾区市场和认识国家。他说,大湾区执业考试在2021年举行以来,不少香港律师取得资格,内地城市亦推出不少优惠政策如免税财政补贴等,让北上执业成为香港律师的新一条出路。不过,受限于执业试的报考年资限制,年轻律师并未因此受益。
对于今次调整措施,林新强指有助年轻律师提早在内地建立事业,打好职场生涯的基础。他表示,借助香港的普通法优势、以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与国内律师建立联系,配合“一带一路”国策,业界可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国际企业“引进来”,认为香港律师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