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廖长江“温提”议员:尽量开会和发言 免生浪费公帑印象
立法会议员的表现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立法会建制派“班长”廖长江终向议员们发出“温馨提示”,强调议员操守标准有两大准则,指立法会议员月薪10万,在一般市民看来是很高薪,需要很好的表现,才能令市民觉得称职,若“跑场比跑区多”,会令市民感觉议员未有尽忠职守,浪费公帑。
廖长江建议,议员最好尽量出席所有大会、财会及各个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都有提问,每年口头质询加书面质询近10条,跟进官员回应约10次,除了每次大会开会时必须出席外,通过法例和参与各种投票也应该尽量出席。
《明报》8月中报道,立法会今年至今通过24条政府法案,其中三分之二法案表决时,在席议员不过半。之后,《香港01》也报道指有15名议员在立法会财委会会议零发言。不禁令社会议热议完善选举制度后的议员表现。
有建制派“班长”之称的廖长江终向议员发出“温馨提示”,指社会上对立法会议员的表现存在一些负面看法,过去几个月来收到一些来自不同出处的反映。借此机会以属劝喻性质的“立法会议员以其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操守标准事宜”作为各议员的参考。
他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其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操守标准事宜”主要有以下2条相关指引:
1. 议员应确保其行为一定不会令立法会的信誉受损。
议员不能令议会声誉受损
他解释,这一点表面上看似空泛,却最重要。如果议员的行为表现和市民的期望有落差,自然会影响立法会信誉。适用的范围,除了失职和渎职的特别情况外,还包括一些一般性的职业操守行为。立法会议员如果给市民的印象是勤政爱民,立法会自然会有好的声誉。
议员月薪十万 如欠实质表现 没尽忠职守
勤政要求方面,在新的爱国者治港制度下,没有反对派的阻挠,市民都期望立法会议员既能监察政府,又能全力协助政府施政,改善民生。市民只能透过媒体,才知道议员的工作和活动,立法会议员月薪10万,在一般市民看来,是很高薪,需要很好的表现,才能令市民觉得称职。如果市民经常见到立法会议员频繁参与各种团体饮宴或一般性应酬,或者出席各种娱乐活动或开幕仪式或打咔,出场比出席多,跑场比跑区多,没有实质的工作成果或表现,就会认为立法会议员没有尽忠职守,浪费公帑,立法会又怎么会有信誉。
针对民生痛点提解决方案 多探访弱势
他认为,如果市民见到议员能对多项民生痛点深入研究,和政府商量后,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真正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会赢得社会好感。勤政另一指标是出席率,投票率和其他指标:议员作为立法会大会、内会、财会、事务委员会以及工务及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等成员,最好尽量出席会议,每次会议都有提问,每年口头质询加书面质询近10条,跟进官员回应约10次,除了每次大会开会时必须出席外,通过法例和参与各种投票也应该尽量出席,为确保可如时出席投票,可和有关政策局联系,掌握官员作最后回应的发言时间,提前到会议厅准备投票。
爱民方面包括探访弱势社群,接收市民投诉及协助他们解决困难,遇到制度上的问题,更应该与有关部门联络,提出修改法例,优化制度和程序,这方面的工作,可以透过社交平台,让市民知道。
2. 议员行事的方式,不应使其处境可能有负市民对立法会议员在一般应有的行为准则方面的期望。议员在决定参与商业性质的活动(例如广告活动)前,须详细考虑该活动的性质和内容是否会被视为与立法会议员的地位或声望不符,而令立法会的信誉受损。
廖长江指,这一点主要是观感问题。立法会议员为商业产品卖广告的例子并不存在,参加商业性质的活动的例子亦不常见,但须留意。反而以上第二条的第一部分关于议员行事方式可能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举例说,议员从事在立法会以外活动,例如舞蹈,唱歌,演艺活动,体育活动等频率比较活跃,有关报导比立法会工作更多,市民自然可能会觉得是不务正业,这就是观感的问题,这方面值得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