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自律就不需立假新闻法? 李立峰:自律就不会报虚假新闻

撰文: 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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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早前认为若业界自律便可令问题受控,不用立的假新闻法。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峰今(20日)简介自己的新书后,被问到何为自律,和自我审查有没有关系,他回应指,自律就不会报虚假新闻,不涉及假新闻法,而自律和自我审查无关系。

李立峰(右)指,媒体自律好简单,“新闻界咪做返专业工作”,而自律和自我审查并无关系。(李宇婷摄)

媒体做专业工作就是自律 不认为假新闻问题很严重

李立峰在简介会后指,任何虚假新闻法律都会不只针对新闻界,例如新加坡等其他地区亦会涉及网络资讯。他续指业界自律好简单,“新闻界咪做返专业工作”,网络资讯流传就令事实查核工作(Fact Check)更有效率,政府亦可以投放更多资源进行媒体素养教育的工作。

李立峰在会上指,市民要相信政府的部门才会相信相关报道,一般市民亦难以查证,例如是台风新闻,读者要先相信天文台,才会相信报道提供的资讯。他不认为假新闻的问题“大得咁紧要”,他举例指美国只有前总统特朗普才会经常提假新闻,原因是不喜欢有关新闻,认为被政客有意无意“吹大咗”。他续指疫情初时,社会有极大不安,有比较多的假新闻,半年后社会气氛缓和,假新闻自然减少。

新闻工作者一般不会把撰写后的文稿,在刊登前给受访者看。李立峰提到早前有记者为保护受访者,在完成采访写完报道后把内文传给受访者看。他指主动让受访者看,“系因为佢爱我,唔想我濑嘢”,过程涉及高度互信,记者相信受访者不会乱提意见,受访者亦不会把过程曝光,笑指是“爱的审查”。

《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实施。(资料图片)

以法律控告新闻工作者有成本 料不会经常使用

他提到以往香港用笼络媒体的手法,间接操控媒体,惟总有新闻工作者不被笼络。除了有国安法,社会亦担心《基本法》23条和假新闻法等会影响新闻自由,李立峰说政府有可能以法律直接控告新闻工作者,不过使用法律都有成本,预料不会想经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