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一年半 有议员未熟读议事规则要“再培训”?|政坛诸事町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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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6日)通过《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不少议员先后发言,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林顺潮在草案通过二读,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即议员应就草案相关修订内容发言时,依然大讲本应于已结束的二读辩论时发表的原则性意见,结果要由主席梁君彦出手提醒,林只得草草结束发言。

本届立法会绝大部分议员包括林顺潮上任逾一年半,却仍对草案辩论规定“唔熟书”,未知是否要接受“再培训”呢?

立法会议员林顺潮医生。(资料图片)

立法会昨日开始就区议会改革草案展开二读辩论,今日中午过后通过二读,进入立法会全体议员审议阶段,即以“全体委员会‍”名义审议法案各条文,并在委员会同意下作出修正。但当林顺潮发言时指:“区议会是特区政府履行地区事务的重要节点之一...《基本法》第97条订明,区议会是非常...”

林的说话未讲完已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叫停,指“全委会(全体委员会)系审议修订,请你(林顺潮)喺修订上发言,好嘛?”

经主席出声“温馨提示”后,林顺潮随即草草结束发言,指今日区议会修例确保区议会爱国者治港、回归《基本法》原则,他支持修订通过完善制度,让爱国者治港落实到特区治理架构最后一公里。

全委会讨论修正案 非议案整体优劣及原则

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56条(1),列明委员会就法案的职能,指“获付委某法案的任何全体委员会或专责委员会,只可讨论是否支持就该法案提出的修正案,以及经修正或无经修正的法案条文应否纳入该法案,不得讨论该法案的整体优劣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