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自动驾驶先导计划 议员批配套落后 条例仅是框架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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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4日)三读通过《2022 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草案》,旨在为自动车的在香港的先导使用订定灵活的规管制度,以研究、测试和评估自动车技术,以及在香港较广泛使用自动车。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称,法例通过后,自动车车主要申请先导牌照及证书,审批后可以用作车辆登记,自动车受法例监管,而载客都要申请营业证。如申请公共交通服务,运输署会考虑全面影响。
自动驾驶进程落后于内地 本港缺乏车联网发展
具创科背景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称,深圳有无人驾驶的士、广州有无人驾驶巴士、南沙高度自动驾驶小巴已经试行1年。反观香港的无人驾驶测试使用,仅在机场禁区有巡逻车、无人驾驶巴士,测试使用规模难与内地相比。黄称本次条例都只是先导计划,并非不是整存自动驾驶法例。
他又指,自动车需要软件网络配合,需要从公共设施取得资料,促政府做好规划,允许车与车互通信息,以掌握车速,提高道路安全性,指现时香港车联网发展有局限。
草案仅提供框架 忧过度注重安全而忽略创科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立法会议员谢伟铨称感到忧虑,指草案只是设立规管框架,细节赋权政府制订及审批。他续称,担心政府过度着重安全,对创新抗拒,或只顾做“监管者”,忽略同时要扮演“促进者”,令香港科技研发、应用落后于人,迟迟都未能造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