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适用黎智英案?汤家骅称不针对个案 料国安委不会不理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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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就国安法案件辩护,引发人大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47条解释草案,列明不具有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国安案件的辩护人,属第47条所规定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法院没有取得行政长官证明书,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可对该等问题作出决定。
今次决定未有提及释法内容是否适用于黎智英案,行政会议员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向《香港01》表示,今次释法并非针对个别个案,而是解释了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当日起国安委的职能和权力,国安委将视乎不同个案处理,相信这不代表对之前的个案不闻不问,国安委在有需要时会作出决定。
由国安委作决定有效率 无损法治
汤家骅表示,国安问题非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属全国性事务,需要由国安机关处理,认为今次释法无损法治。他相信,日后若再有海外律师申请担任国安案件辩护人,国安委会向法庭反映他们的意见。
他说,国安委内有特区政府代表,了解香港民情及特殊状况,由国安委就国安问题作出决定,是有效率及符合“一国两制”的做法。他称,今次释法能减少特区政府动不动要求人大常委会释法,“香港人应该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