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论跨境医疗 邓家彪批药物认证“崇拜欧美,歧视我哋中国”
立法会今日(24日)续会,辩论由工联会议员黄国提出的“推动跨境医疗合作”无约束力议案,议案最终亦获得通过。席间多名议员指出现时跨境医疗合作上的不足,其中工联会邓家彪更慷慨激昂批评,现时本港药物认证制度歧视中国国内研发的药物,“崇拜”欧美的药厂。
局方回应指,于今年11月1日起,药物注册制度已能便利内地认证的药品。
卢宠茂:将按优势互补和互利共处原则 增跨境医疗合作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局方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处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内地和香港医疗制度发展的前提下,增加香港和大湾区各城市的医疗创新和合作,继续推动便利香港市民在内地发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
他指自身加入政府前,曾担任港大深圳医院院长6年,明白跨境医疗合作的意义重大且任重道远,曾经推动在大湾区使用长者医疗券,在疫情下协助医管局推出内地港人覆诊的特别支援计划,以及在病人授权下容许电子病历纪录跨境使用等。政府会与内地有关部门商讨扩大医疗券的使用。不过他亦提醒,内地不同医院之间的电脑系统未必对接,因此要同时与间医院合作、病历互通等需要一定程序,要与每一间医院独立对接。
黄国发言时指出,本地医疗卫生开支过去20年间增加4.8倍,但服务没有大改善,认为跨境医疗合作有助缩短病人轮候时间,节省医疗开支,但特区政府有欠积极,无具体政策和时间表;“A4”杨永杰提及,内地对于药物集中采购的政策,有效地降低药价,令更多平民可负担医治严重疾病的药物成本,港府可以参考。
曾任前食物及卫生局政治助理的选委界议员陈凯欣表示,将部份病人分流到内地高规医院接受跟进,固然对香港有帮助,但这不等同可以盲目“将病人推返去”,将医疗负担转嫁给大湾区其他城市,重点是“合作”,互相取长补短;她又提到中医诊治方面,本港应多与内地交流吸收经验,总结出一套适合本港实况的公营中医模式。
邓家彪:制度条条框框 局方指11月初已加入
工联会邓家彪表示,过去一直推动政府审批新药时,一并承认内地药监局的注册批准。他批评现时的药物认证机制“歧视我哋中国”,目前香港的药物注册制度采用“第二层审批”,即须先在32个列表国家或地区,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取得两个或以上的药剂制品证明书(CPP),才可申请在港注册,惟中国现时不在列表国家中。
他质疑:“明明我哋中国人均寿命都高过美国,点解仲系歧视我哋中国药物呢?”他引述过往的科学研究数据,指欧美药厂研发新药时接受临床测试的对象中,亚洲人参与率非常低,“即系我哋一直好崇拜的欧美嘅药厂,系咪真系啱亚洲人?”亦有一些获得国际认证、治疗罕见病的中国研发药物因为现时的制度,无法引入香港:“我知道卢局长、卢医生好爱国,但𠵱家唔系净系爱国,而系科学层面我哋系有底气去承认国家药物可以喺香港普及使用,但就系因为呢啲条条框框制度、魔鬼在细节!”
卢宠茂回应指,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合作,自11月1日起,香港政府会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监管机构发出的注册证明,让已在内地注册的药物,在符合香港审核机制的要求后,获批在香港注册及销售。“香港采取的是第二层审批,所有药品都是根据专业客观标准。我想强调在评审方面不应该与爱国和不爱国有关,医疗药品的质量安全是我们首要考虑,我们坚持不‘崇洋’但亦不可以排外,我们对进口或国产药品应该采取同样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亦一直强调,希望走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认证,中国标准不会低过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亦必须成为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