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芳济事件 梁美芬称涉国旗法而非国安法 促教育局提升学校认知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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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圣芳济中学上周早会升国旗播国歌期间,有14名学生未有站立或在食早餐,遭校方重罚停课三天。有涉事学生指校方以他们违反《国安法》或《国旗法》作出处分,引起社会关注。校方其后澄清学生只是触犯校规。
经民联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这件事不涉及《国安法》,而是涉及《国旗及国徽条例》中有关升旗礼的规定,“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这件事在学校方面是有权力在校规处理到。”
她估计该校管理层误指这事与《国安法》有关,涉及对《国安法》及《国旗及国徽条例》认知不足的问题,管理层或误以为《国安法》包括《国旗及国徽法》,促请教育局协助学校理解法律,加强教师培训。
指校规可处理事件 学校可查证事实
事件中校方人员或将《国安法》及《国旗及国徽条例》混淆,梁美芬认为“这是知识层面的问题”,教育局应该加强对老师的培训。
至于涉事学生是否故意不参与升国旗仪式或是否真的听不到国歌等,梁美芬指出,这些是学校可透过校规处理的范围,学校可以查证事实和调查。她称,大众不应针对学校管理层,相信校方并非有心误解《国安法》,亦不希望学校管理层作出相关的处罚后,被学生或大众被起底。
她促请教育局协助各学校理解《国安法》及《国旗及国徽条例》属不同层面的范畴,让校长和教师清楚如何处理不同情况,以免引起不必要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