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虐儿︱经检讨31招出炉 社署:部分已落实 增执法经验督导员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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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在童乐居虐儿案后成立“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昨日(29日)公布第一阶段检讨报告,提出31项建议,包括建议社署督导组至少每12个月到留宿幼儿中心突击巡查六次,留宿幼儿中心幼儿工作员人手比例由目前1比6.2,增加至1比4.5,同时增加宿舍社工及心理学家。
社署署长李佩诗今早(30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明白社会对乐童居事件感到愤慨,社署会严厉跟进,并密切注视童乐居的改革进度,确保保护儿童措施行之有效。她称在公布报告前,署方已落实不少建议,包括加强巡查力度,在社署幼儿中心督导组加入有执法及医护经验的人员等。
不达标机构设监察期 或影响政府资助
李佩诗提到,报告建议成立由太平绅士及不同专业界别等独立社会人士组成的“服务质素小组”进行突击巡查,并在闭路电视系统引入新科技,以便迅速辨识员工不当行为。报告同时建议引入加强员工培训,引入院长登记制度,制订院长入职前必须完成保护儿童的培训课程及其后持续专业进修的要求,确立院长须承担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责任等。
对于报告建议,社署就服务表现不达标的机构设监察期,李佩诗指,不达标的机构须向署方提交检讨报告,提出改善方案和实施计划,在监察期内定期提交进度报告,署方会考虑是否容许有关机构继续提供由署方资助的服务。她说,就童乐居虐儿案,童乐居严重违反社署服务质素标准,将设有为期不短的监察期,须定期向署方汇报改善进度,目前看到童乐居在改善管理、加强培训及增加人手比例等方面的改革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