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发牌规管Bitcoin交易平台 议员质疑无助保障散户
政府为打击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于年初向立法会提交《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以订立新制度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今日(29日)就草案进行讨论,有议员担心修例后,平台只容许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变相鼓励散户到外国平台投资,增加投资风险。
比特币(Bitcoin)、以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是近年热门虚拟货币投资产品,惟目前加密货币交易所、虚拟货币理财平台毋须持牌经营,或成为投资漏洞,不法分子可利用有关交易平台洗黑钱及筹集资金。因此政府提议推出发牌制度,要求从事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人士,必需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领牌照, 并限制平台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杜绝以散户形式洗黑钱。
陆瀚民指会将散户推向外国交易平台 风险大增
经民联议员陆瀚民指,留意到很多市民也会透过手机应用程式在虚拟平台进行投资活动,认为修例后,限制交易平台只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虽然或可减少不法分子洗黑钱的机会,但同时限制市民的投资活动,变相鼓励小型投资者外流至监管较寛松的外国交易网站,风险大增,直言小型投资者“各安天命,苦主一箩箩”。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陈颖韶强调,待草案细节确定后,会随即推出投资教育计划,令小型投资者明白应以甚么取态进行投资,以免他们到访非法网站进行投资。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补充指,证监会过去亦曾打击海外不合资格的投资网站,成功禁止市民进入该网站进行交易,将来会继续同类打击行动。
草拟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
另外,草案中更要求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均须向海关关长注册,将交易商分为“A类:涉及12万元以下现金交易”、“B类:12万元或以上现金交易”,B类交易商届时须受到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的监管。
新民党议员容海恩质疑政策或会限制行业发展,质问会否担心A类交易商藉免受监管而洗黑钱。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胡伟军表示,目前透过贵金属及宝石业务进行洗黑钱活动的情况不多,但由于财务行动特别小组提及现时欠缺规管贵金属交易商的制度,因此提出该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