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新互联网罪设业界辖免 邱达根撑发牌确立专业:须先咨询业界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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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订立5项电脑互联网新罪行,包括“未获授权取览程式或资料”、“非法撷取电脑资料”、“非法干扰电脑资料”、“非法干扰电脑系统”及“提供或管辖作为犯罪器材或资料”。
科技创新界立法会议员邱达根认同立法原意,指现行“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不足以确保互联网安全,因为不少互联网攻击或入侵行为,毋须经过取用电脑进行,但当局仍须就立法进一步咨询业界。
电脑保安研究员赖灼东称,建议的新罪行“正路”,但“提供或管辖作为犯罪器材或资料”一项最具争议,建议暂缓推出。他认为单凭“管有犯罪器材”便能入罪是过于片面,应一并考虑管有器材人士的行为。

业界忧业界避红线 对网安风险不作声

对于法改会辖下电脑互联网罪行小组委员会成员陈政龙指,互联网安全业界或可豁免,但要界定身份或须引入发牌制。邱达根说,目前互联网安全业界身份透过考试认证,认为若能够如会计师般发牌,确立业界专业身份,有助业界发展,能厘清专家和非专家的身份,但发牌及豁免范围则需要与业界商讨。

赖灼东提到,目前有很多资讯安全公司,监察香港的互联网安全风险,例如有没有资料被入侵,担心立法后业界为免触红线,不公布风险,反而令本港互联网更不安全,例如若业界在暗网看到很多泄漏的电邮,未必会向有关方面反映。他认为只进行公众咨询并不足够,还需要咨询互联网及资讯安全业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