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正研究“假新闻”定义 称立法规管无碍新闻自由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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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过渡至下届政府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报章访问,指当局正研究“假新闻”定义,又建议新闻界成立“具公信力”的团体。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资料图片)

斥有人抹黑警队“杀人放火”

邓炳强于《星岛日报》访问中指出,“假新闻”随时危害国家安全,举例指2019年涌现大量假新闻,例如有报章说海面很多浮尸,有人将这些消息联络到警队身上,目的是误导市民,“觉得警队杀人放火”,让市民憎恨政府和执法部门,行径危害国家安全,有需要规管。

他指,政府目前仍在研究以立法抑或行政措施规管“假新闻”,又认为定义须厘清,相信最简单界线是“有否意图发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会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讯息,而该意图是危害他人和社会。”

邓炳强认为,“假新闻法”无碍新闻自由,批评过去有人以媒体名义滥用新闻自由,以“假新闻”危害香港和国家安全。他又建议,新闻界成立具公信力团体,确认哪些人是专业新闻从业员,拟定基本传媒道德标准,相信当局会为专业媒体的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