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立法会通过检疫可领病假 拒打针者被解雇属合法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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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15日)三读通过《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规定雇员如因成为新冠病毒紧密接触者,检疫缺勤可被视为合法病假,以及规定雇员若无合理解释下拒打疫苗而被解雇,不会被视为不合理解雇。
多名议员发言支持条例草案。选委界议员陈凯欣指出,是次修例固然确保雇员检疫期间的权益,但政府迟迟未处理,因工作确诊的补偿问题,很多前线医护、保安、清洁等工作人员未获保障,希望政府未来正视问题。自由党邵家辉指,认同政府其实也有“落水”,保就业计划有补贴雇主。
选委界议员简慧敏表示,今次修例将纳入病假的情况包括599A章第56条的“指明疾病”,例如2003年爆发的SARS、中东呼吸综合症等,上星期政府亦将猴痘列入在内,日后病假安排将依照今次修订而行事,形容条例草案值得做且影响深远。
罗致光在二读辩论表决前,表示修例旨在保障雇员,因遵守防疫规例而缺勤的病假权利。他指修例不设追溯期,可避免过往被视为合法的做法,突然变成违法;而未来疫情如果不再构成重大威胁,政府会以附属法例方式废除,届时仍会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