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外判清洁工染疫持隔离令不获发有薪病假 有员工被克扣薪金
食环署一班外判清洁工,于今年2月至4月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并且需要隔离,他们事后取得卫生署发放的隔离令或检疫令文件,向外判公司领取病假津贴,然而员工却陆续收到公司通知以没有医生纸为由,克扣2,000至5,000元的薪金,事后向北区区议员求助,区议员要求劳工处及食环署积极介入跟进。食环署回应指因不违反合约条款,呼吁外判承办商体谅员工,并会继续留意有关事宜,采取适当行动。劳工处则呼吁雇主弹性处理。
外判主管曾称持隔离令可取有薪病假 事后突反口
北区区议员周锦豪在明日(14日)举行北区区议会大会前,提出议案关注北区食环署外判员工不获发隔离期间病假津贴事宜。他指近日收到一批北区食环署外判员工求助,指承判商拒绝承认工友提交的隔离令或检疫令作申领病假津贴依据,拒绝向相关员工发放病假津贴。
事源该批员工今年2月至4月期间,分别确诊并需要隔离。他们当时按外判公司指示,在经核酸检测或快速抗原测试确诊后,向卫生署申报有关状况并进行14天隔离,其后取得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或检疫令后向公司提交有关文件。
工友被克扣薪金2,000至5,000元不等
员工引述外判管工3月份曾声称如不幸确诊,员工可向公司提交隔离令或检疫令文件,以领取病假津贴,毋须提交医生纸,至员工复工后陆续收到通知,指公司不承认相关文件,只认可医生开发的病假证明,拒绝向相关员工发放病假薪金。该批工友因此分别被克扣介乎2,000至5,000元不等的病假工资,对工友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周锦豪认为政府公务员在确诊后,可透过隔离令等证明获发病假工资,但一众政府外判员工,冒着感染风险在前线工作服务市民,却在不幸染疫后遭克扣病假工资,实在令人齿冷,要求食环署及劳工处部门跟进,向辖下承办北区服务的外判公司发出明确指引,应接纳隔离令或检疫令作病假证明, 并建议相关外判公司同时接纳其他证明确诊的文件,包括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短讯、入住隔离设施证明书,让有关工人申领病假工资。另外,政府应在评核外判商表现时,将拒绝向隔离员工发放病假工资的情况记录在案,以彻底批核承判商的劳工权益表现。
食环署及劳工处呼吁外判承办商体谅及弹性处理
食环署回应上月得悉北区外判员工不获发隔离期间病假津贴的事宜。尽管外判承办商公司并未因此而违反与署方制定的合约条款,署方亦呼吁外判承办商公司体谅受疫情影响的雇员,并建议雇主根据劳工处发出的更新文件“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雇主和雇员的责任及权利”,在雇员未能提交医生证明书的情况下,应接受雇员以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于卫生署网上系统完成申报的版面截图纪录或自行进行快速抗原测试的阳性结果的资料,作为放取病假及领取疾病津贴的证明。署方指将会继续留意有关事宜,并采取适当行动。
劳工处建议雇主弹性处理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雇员的病假及疾病津贴安排,呼吁雇主即使染病的雇员未能提交医生证明书,雇主亦应接纳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并参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向符合资格的雇员按时发放疾病津贴。
发言人称如在处理雇员为遵守防疫要求而衍生的薪酬及福利事宜有争议,呼吁怀疑自己劳工权益受损的雇员联络劳资关系科分区办事处或致电24小时热线2717 1771查询。
根据处方统计,今年1月至5月劳工处劳资关系科提供17,000多次咨询面谈服务及处理了近11,000项书面查询,同时为38宗已知与疫情有关的雇佣申索声请提供调停服务,当中5宗声请的申索人的工作地点位处北区。其中3宗声请个案经调停后得以解决,其余两宗声请个案则转介劳资审裁处寻求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