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风声︱暂缓追租条例议员“自决”通过 陈茂波未允下不为例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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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8日)在不记名表决下,三读通过俗称“暂缓追租”的《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例草案》。不过,这次通过过程一点都不“和谐”,多名议员批评草案破坏私人产权制度,甚至违反《基本法》,财政司长陈茂波则反驳草案经得起法律考验,“如果有人要司法覆核我,就放马过来!”
据闻,至少5、6名功能界别及选委界议员原打算投弃权票,但最反对立法的地产界议员龙汉标都没提出记名投票,最终只举手通过。有议员透露,陈茂波近日曾“箍票”争取支持,但“暂缓追租”始终是属干预自由市场行为,对陈茂波未承诺下不为例感到失望。

修订后仍未平息部份争议

陈茂波在2月《财政预算案》中,突然提出“暂缓追租”建议,是派发一万元消费券以外的一大亮点。不过,此一“破格”建议商界反弹,被批评是破坏私有产权、干预自由市场。特首林郑月娥对立法有保留,也是官场“公开秘密”,但陈茂波“企硬”推行。

由于争议较大,陈茂波于3月下旬提出五大修订,包括删去《预算案》建议可延长3个月的规定;并订明若业主与租户在“保护期”内达成减租协议,可获豁免受条例规管;受影响物业的业主可延期缴付差饷及地租,并毋须支付附加费或利息;对依赖租金收入维生的业主,政府透过“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提供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贷款,上限为10万元。

不过,让步仍未平息争议,据悉议员的主要关注有二:其一,有侵犯私有产权之嫌,破坏合约精神;其二,政府不让业主追租,却又没有“包底”安排,虽然在法律上终究都要交租,但万一有“租霸”于3个月保护期后“走佬”,租金无从追回,有“慷他人之慨”之嫌,因此商界“唔太忿气”。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是项法案少有地加插在《2022年拨款条例草案》(财政预算案)恢复二读议员发言和官员发言之间。据了解,这是因为政府和立法会方面都同意法案时间紧迫,因此希望尽快表决。

陈茂波亲自WhatsApp“箍票”

不过,有建制核心人士透露,由于这项法案无指示需统一立场,各议员可自由发挥,决定投票取态,因此不少议员仍然持保留态度,有商界背景的民建联陈仲尼称,虽理解政府“初心”,让业主、租户共渡时艰,但始终是破坏持之以恒的合约精神,希望政府承诺“可一不可再”。自由党则最“自由”,党主席张宇人、议员邵家辉支持,更大赞陈茂波希望他留任下届政府,但另一自由党议员易志明却批评,立法手段干扰自由经济,可能违反《基本法》保护私有产权精神。
反对立法者中,最明显的当然是提出修正案的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他狠批此举是“以立法手段干预私人合约”,无可避免打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并指法案没有像海外地区般,同时推出配套,如协助制定常还计划等。选委界议员管浩鸣亦批评,是次草案“为难立法会”,表面上“堂而皇之”,为中小企提供喘息空间,但若通过势立下政府严重干预市场的先例,不通过立法会又会背负“置中小企不顾”的污名。

不论如何,法案最终三读通过,在法例生效后会开始3个月保护期,保护期内业主不能向受疫情影响的商业处所租户,追讨自1月起的所有欠租。有建制议员指,陈茂波发言时字字铿锵,强调只是非常时期的短暂措施,但始终没有承诺下不为例,令人无奈。

对于陈茂波称若有人想司法覆核就“放马过来”,有议员质疑他两个月后可能已离开政府,“打官司又唔系你出钱”,认为他不应如此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