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港式选举可达民主真缔 引欧洲判辞:参选规限因国而异

撰文: 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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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本周日(19日)举行,新选制被质疑民主大倒退,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16日)发表网志回应,指联合国大会多次在决议内提到“世界上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民主模式,而且民主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她指,欧洲人权法院亦曾一再指出,每个欧盟国家对参选资格订立规则时,都享有酌情判断权,采用不同方法。

郑若骅指在选举改制上,北京构建了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选制,是充分考虑了香港实际情况,并以落实“爱国者治港”、确保社会整体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为目的。她认为改制是中央行使主权,既具有坚稳法理基础,亦有国际案例支持。

冯骅在模拟票站示范立法会选举投票程序,核对身份后会领取选票。(梁鹏威摄)

郑若骅又引述欧洲人权法院判辞,指“欧洲各地的历史发展,文化多样性和政治思想等方面各有差异,每个(欧盟)缔约国均有权按本国的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她称新选制下,所有候选人都须经资审会确认,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要求,有信心获选的人会真诚服务香港,为市民谋福祉,认为“这才是选举的真正意义,更是民主的真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