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台法务部促港府司法互助 陆委会:有决心实现司法正义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港出狱两年,仍未到台湾自首,死者潘晓颖母亲原邀请陈同佳、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等人今日(20日)在政府总部外对质,惟所有人都没有应约。
台湾法务部今日呼吁港府应与台湾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在港事证及共商犯人到台事宜。
而台湾陆委会则表示,港府官员“刻意在受访时以‘中国台湾’矮化我方”,指“对于港府面对哀哀无告的受害家属,不但不思协助,竟然还有兴致进行政治操作,我们实感不解与遗憾。”
邓炳强称台要求司法互助是政治操弄
邓炳强在《香港01》专访时表示,“整件事是中国台湾——你知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容许陈同佳去,导致事情变成咁。”指台湾已有案件的证据,称台湾要求的司法互助是政治操弄,认为案件不需要“域外法权”来处理,“你畀陈同佳返去,就处理到,香港警方愿意尽力配合台湾当局的需要。”
此外,《香港01》取得一份陈同佳代表律师的刑事陈报状,提到台湾律师去年10月曾与陆委会指定“单一窗口”,即内政部刑事警察局郑富禛股长联系,先后7次电话联络,对方认为必须由台、港政府先谈好,“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又称“请当事人不用再打电话和刑事局窗口联系。”
台法务部:港府应正式提供案件在港事证
台湾法务部今日呼吁港府应与台湾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的事证及共商犯人到台事宜。法务部表示,台湾基于司法管辖权,迄今仍由士林地检署依法侦办,且已对潜逃返港的陈同佳发布通缉。
法务部指,为了确保案件后续侦查、审判顺利进行,因此续呼吁港府应积极回应士林地检署基于侦办案件需要,透过法务部经陆委会向港府提出两次调查取证及1次遣送被告到台等要求,并应经由台湾政府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在港事证及共商犯人到台的事宜,以确保疑犯能顺利归案及台方能合法取得在港证据,以完备证据能力,以利案件后续侦办。
潘母悲痛感同身受 惟涉刑事侦查要依法处理
对于潘晓颖母亲难政府总部外的发言,法务部表示,对于受害人家属希望将犯人绳之于法的悲痛感同身受,但因为件事涉及案件侦查,相关诉讼程序仍应该依据台湾刑事证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法务部表示,台湾愿意在对等、尊严基础上,与港府进行相闗司法互助,期望能早日实现个案司法正义,以告慰被害人及抚平家属之伤痛。
邓炳强提“中国台湾” 陆委会:刻意矮化台方
台湾陆委员则重申法务部的声明,要求港府务实回应早前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陆委会指,陈同佳是杀人嫌犯,到台投案绝非仅单纯批出签证,而是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先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赴台入境问题。
邓炳强在《香港01》专访时多次提到“中国台湾”,陆委员指是刻意矮化台方,“对于港府面对哀哀无告的受害家属,不但不思协助,竟然还有兴致进行政治操作,我们实感不解与遗憾。”
陆委会指,台湾政府对于被害人家属亟欲将犯嫌绳之于法之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决心实现司法正义,还给他们公道,呼吁港府尽快与台沟通,进行相关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