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离安全屋|潘妈妈下周政总外开记招 盼陈同佳到场直接对话
《香港01》早前获悉,陈同佳于3个月前已离开安全屋,迁往远离市区、位处深山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有限度人身保护,之后全面撤走,意味陈同佳已回复“自由身”。
有网台播出潘晓颖母亲最新回应,潘妈妈质疑,深山有个杀人犯会否危害香港人安全,又说杀人犯可以自由出入是危害社会安宁,又指下星期将会开记招,希望陈同佳到场直接对话。
潘妈妈强调陈同佳是杀人犯 质疑为何未经审判而有自由
潘妈妈在录音表示:“今日睇新闻才知道陈同佳已经无住安全屋,香港有几多深山呀?我真系唔知道。深山有个杀人犯,我仲以为拍戏先有嘅桥段,真系令我好震惊,真系想问吓,市民仲应唔应该仲去行山呀?生命有无受到严重威胁呀?好多有钱人都住在深山附近,系咪警方要封锁所有深山,以确保香港市民安全?”
“喺香港,杀人犯可以获得自由,唔使经过法律审判,真系成为世界之最。其实我想问吓警方,有无仲睇住陈同佳行踪嘅呢?点解佢哋静鸡鸡放咗人,我谂好多人都想知道呢个问题,希望尽快答我哋。”
潘晓颖母亲质疑陈同佳“获得自由”的决定,指对方是杀人犯,如警方视若无睹会令她很难过:“最重要系特区政府完全无对我地受害者家属交代过,点解要将一个杀人犯静鸡鸡放生喺香港呢一度,而家一个杀人犯杀咗人,仲可以自由自在喺香港出入自如,自由上网,简直系非常之严重危害社会嘅安宁。但系警方可以完全视若无睹,真系令我哋好无奈同埋好难过。”
“仲有,杀人犯可以随时离开香港,远走他方,永远都揾唔到佢,无办法将佢绳之于法,可怜我嘅阿女始终都唔可以沉冤得雪,唔可以还佢一个公道,我想问边个可以真心帮到佢嘅呢?”
陈同佳案在台湾发生,由于港台两地没有引渡条例,港府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引起严重社会反弹,最终港府搁置修例,陈同佳无法引渡到台湾。潘妈妈表示:“而特区政府同埋警方系唔系暗示畀大家听,如果一个人去咗一啲香港无任何引渡条例嘅地方,系咪𠮶啲杀咗人同埋犯咗杀人罪嘅人,以后就可以返嚟香港,以后就可以甩身,无事架喇,以后就可以消遥法外嘅呢?”
“呢个真系一个非常错误嘅讯息俾大家,特区政府同埋警方唔好否认,佢哋而家嘅所作所为正正就系带出咗非常负面嘅讯息。同埋我要强烈呼吁畀特区政府,尽快定位陈同佳呢个极度重犯嘅下落,咁先可以确保全香港市民嘅安全。”
潘妈妈提到台湾将特别电话交给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认为管牧师可以打电话联络,质疑是否真的想去台湾自首。录音中潘妈妈一度情绪激动:“求吓佢哋啦,还返个女俾我啦。咁咪唔使我日日都咁痛苦啰,同埋咁辛苦要做咁多嘢。”
“有啲嘢我想直接问清楚佢 得个明白”
潘妈妈表示,下星期会举行记者会,希望陈同佳出现,当面向他询问一些事情:“陈同佳话当时呀女讲咗啲嘢刺激佢,然后就杀咗佢。但系而家我成日都喺传媒讲佢,我真系好惊俾佢杀咗我。我谂我真系要要求警方保护我先得架。但系我惊都无办法,我都要约陈同佳出嚟直接对话,有啲嘢我想直接问清楚佢,得个明白。”
“下星期,喺政府总部门口开记招,到时会同传媒发放消息。希望佢到时一定要出席。”
最后,潘妈妈质疑为何警方会撤销安全屋措施:“我谂好多香港市民都想知道,点解警方要保护陈同佳20个月,差唔多两年,而家先放佢出嚟㖞,内里有咩原因呢?可唔可以解释俾各位市民听呢?”
保安局早前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尽早赴台承担法律责任,这点由始至今都没有改变。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法律亦只容许就针对某案件展开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用于该香港案件,港府必须依法办事。
发言人指案件发生在台湾,当局已掌握有关案件的主要证据,包括法理鉴证、闭路电视纪录等,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许陈同佳赴台,案件就会了结。特区政府已多次指出,解决事件的主导权在台湾当局,只要台湾当局批准陈同佳入境,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