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消息:陈同佳3个月前已离开警方安全屋 迁往偏远深山等候赴台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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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自前年10月因洗黑钱案出狱后,至今未起行前往台湾自首,近两年一直居于警方提供的安全屋。《香港01》获悉,陈同佳于3个月前已离开安全屋,迁往远离市区、位处深山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有限度人身保护,之后全面撤走,意味陈同佳已回复“自由身”。
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接受《香港01》查询时证实,今年6月警方经评估后,取消保护陈同佳,他已离开安全屋,新住处暂不便透露,形容是“一个不会容易与市民接触的地方”。
消息透露,陈同佳受警方全天候保护已逾20个月,安排不可能长时间持续,至今年6月至7月期间,陈同佳获安排离开安全屋,迁往远离市区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24小时贴身保护,但人手明显减少,之后见新安排一切顺利,警方结束保护行动。
上周五(8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记者会上,被问到陈同佳是否仍居住在警方的安全屋,邓炳强称基于行动原因,不能透露某人是否仍住在安全屋。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上月指,陈同佳肯定会到台湾自首,但何时起行“不如你问台湾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