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仅两公仆表现差遭免职 谢伟铨质疑机制繁复冗长

撰文: 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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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谢伟铨今(15日)就公务员免职机制提出书面质询,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回复,过去五年,共19名公务员因表现欠佳而启动机制,惟最终仅2人遭着令退休。
谢伟铨引述意见质疑机制繁复冗长,令管理层却步而“只眼开、只眼闭”,影响公务员表现。聂德权则指会探讨精简程序,并向管理层强调动用机制的重要性。

聂德权指会探讨精简公务员免职程序。(李泽彤摄)
谢伟铨引述意见质疑机制繁复冗长,令管理层却步而“只眼开、只眼闭”,影响公务员表现。(资料图片)

现行《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指明政府可着令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退休,程序须先后经劝喻及辅导、评估及警告,最后才发出“拟令退休通知书”,最终由公务员事务局考虑涉事者的申述后,作出决定。

根据政府数字,由2016至20年,共有19人进入该程序,当中7人因不同理由在程序启动后离开政府,包括因其他不当行为接受纪律处分而免职;另有6人仍正处观察期,4人因表现有所改善而中止程序。至于两名最终遭着令退休的公务员,分别经过6至9个月观察期。

聂德权承诺探讨精简程序的可行性,务求适时终止表现欠佳公务员的聘用,他又指如果公务员有其他原因,令当局认为适宜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其退休,也可引用第12条而毋须给予观察期。当局每年也会有工作表现评核,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必须令人满意才可获增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