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端指民主党阻成员参选或违国安法 罗健熙:与选举伦理差异大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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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今日(9月6日)在报章撰文,再次提到民主党参选争议,声言若民主党强行阻止成员参选,等同挑战和破坏新选举制度,有可能触犯《港区国安法》。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回应指,卢文端的说法与一向理解运作的香港选举伦理,差异十分大,又呼吁选管会、律政司等澄清此说。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除非破坏选举的行为与勾结外国势力有关,否则不会违反国安法,认为应尊重政党参选自由。
“操控选举”属勾结外国势力罪行
卢文端今日在《明报》撰文,引述指社会上已有舆论提醒民主党,倘强行阻止成员参选,等同是对新选举制度的挑战和破坏,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属于犯罪。”
根据国安法29条,“操控破坏选举”条款属“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范围中。汤家骅接受传媒查询时指,除非破坏选举的行为与勾结外国势力有关,否则不会违反国安法,“因为判断政治形势而认为不适合参选,是所有人,包括政党可以有的权利,我们需要尊重参选与否的决定,应由政党内部自行决定。”他之后接受查询时称,不希望评论“别人的评论”,重申目前看不到呼吁别人不参选,有违法之处。
罗健熙回应指,卢文端的说法与一向理解运作的香港选举伦理有十分大差异,会仔细研究,又要求选管会、律政司、保安局或国安处澄清有关文章对选举与国安法关系的说法,以免市民误堕国安法网。他指民主党会在9月26日的会员大会就参选一事,作出讨论和决定。
汤家骅已报名参选法律界选委,其他参选名单请参阅《香港01》选委会选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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