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印国旗或违法?政府称容许非商业用 下届立会修订区旗区徽法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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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早(3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完成逐条审议阶段,《草案》将于9月29日在大会恢复二读及三读。|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关注,市民能否制作包含国旗的爱国纪念品,例如国旗口罩等。政府回复指,条例容许在不涉及商业利益的情况使用国旗,但国旗大小比例须依照条例规定。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建议政府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秘书长蔡敏仪表示,经详细考虑议员提议后,同意有需要适当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计划于下一立法年度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政制局副秘书长:家中挂国旗不违法

陆颂雄说,有爱国市民以国旗制作纪念品,如制作印有国旗图案的口罩等,关注条例是否容许有关行为。蔡敏仪表示,倘使用国旗的行为不涉及商业利益、行业、职业和专业等,是容许的,强调使用国旗的大小比例须按条例规定,至于涉及行业、职业和专业的国旗国徽使用,需要行政署批准。

陆颂雄提到,很多坊间使用的国旗样版出错,希望当局纠正并加强宣传。蔡敏仪称会跟进有关情况。

陆颂雄提到,很多坊间使用的国旗样版出错,希望当局纠正并加强宣传。蔡敏仪称会跟进有关情况。 (资料图片)

民建联何俊贤关注,如果市民拿取在街上派发的国旗后,将国旗摆放在家中会否触犯法例。蔡敏仪称,对于国旗,政府是鼓励与规范并重,鼓励市民多使用国旗表达爱国情怀,若市民出席七一、十一等活动取得国旗,放在家中作为日常用品并无违反法例,市民毋须担心。

卢伟国指出,现有的《区旗及区徽条例》与经修订后的《国旗及国徽条例》有落差,建议政府审视《区徽及区旗条例》并作出修订。

下一立法年度将修改《区徽及区旗条例》

卢伟国指出,现有的《区旗及区徽条例》与经修订后的《国旗及国徽条例》有落差,建议政府审视《区徽及区旗条例》并作出修订。

蔡敏仪说,《区旗及区徽条例》亦是香港特区的象征及标志,当中第七条亦明文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侮辱区旗及区徽,立法原意与《国旗及国徽条例》中,第七条有关禁止侮辱国旗及国徽的条文一致,经过详细考虑委员的提议后,同意有需要适当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计划于下一立法年度提交相关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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