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18区设定特定回收国旗国徽站 林玮琦:执法可弹性处理

撰文: 萧晓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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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今(27日)审议《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议员大多较关注国旗国徽使用后的处理方法,谢伟铨表示政府修订条例或会鼓励市民多使用国旗国徽,询问有否较便民的回收安排。

2019年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添马公园发起“撑警队,护法治,保安宁”民间声援集会,集会完结后,添马公园、中信天桥至金钟站的一段路上,散落大量物品及用完的标语,包括小国旗。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今(27日)审议《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议员大多较关注国旗国徽使用后的处理方法。(罗君豪摄)

需确保国旗国徽专严 政府特设回收站

陆颂雄议员问到如大型活动结束后,参加者将国旗国徽“拎到返屋企之后先系自己屋企垃圾桶揼”是否属可行之计,表示市民只需合理地,有尊严地对待国家的象征便可,“例如唔好剪烂佢先揼”,认为执法有弹性可言。他又称政府会提供特设地点供市民丢弃国旗国徽, 指市民不必过份担忧,修订目标希望市民可有礼及尊严地对待国旗及国徽等。

林玮琦指条例鼓励市民多用国旗国徽,但称“回收工作亦要做得好,确保国旗国徽嘅专严”。她又表示如庆祝活动中需使用到大量国旗国徽,活动结束主办方或市民需把没毁坏的国旗国徽交到民政事务处辖下的社群会堂回收点,当局鼓励市民重用,随后交由特区政府处理,而市民若要丢弃家中国旗,相信如不涉侮辱,执法机关可弹性处理。

林玮琦又称是次的《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与内地的《国旗法》《国徽法》作全面的比对,“所以一啲当年都唔系好理解点解无嘅条文,但依一刻觉得需要,已经将佢适当地纳入返依家嘅条例草案”。

第二次会议将于2021年9月3日上午10时45分继续条例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