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m直播奥运时举港英旗帜 网媒男记者被捕 涉首宗违国歌法
撰文: 杨婉婷 鲁嘉裕 陈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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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剑击代表张家朗本周一(26日)在奥运男子个人花剑赛夺得金牌,当日数百名市民聚集于观塘apm商场收看现场直播,而有网上片段流传,现场播放张家朗领奖及奏国歌时,商场内有市民发出嘘声。东九龙总区刑事部今日(30日)拘捕一名40岁男子,涉嫌于当日高举港英旗帜,侮辱国歌,今次事件为《国歌条例》实施逾一年的首宗拘捕案件。
东九龙总区刑事部高级警司钟丽诒表示,今次为首宗触犯国歌法的案件,警方接获市民举报,以及网上多段片段显示,于观塘商场中直播奥运颁奖仪式奏国歌时,有市民公开高举港英旗帜,并煽动在场人士喝倒采,呼叫口号,作出侮辱国歌行为,试图挑起仇恨,将运动政治化。
警方今日下午约1时,于葵青新都会商场外拘捕一名40岁,报称职业为业务记者的姓梁男子,涉嫌违反《国歌条例》第7条,即是作出“侮辱行为的罪行”。警方于他随行物品中,搜获相关10支大小不同的港英旗帜。男子现被扣查当中,警方会继续搜集相关证据,调查会否有更多人触犯国歌法,或触及国安法和煽动行为。警方呼吁,任何人公开或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歌,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万元,判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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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捕人士为一名40岁姓梁男子,于网媒《自由人快讯》任职记者,平时多以女性打扮示人。
被问到于奏唱国歌时,在公众场所举港英旗是否触动国歌法,如何判断贬损国歌意思。钟丽诒指,案件的调查方法为检视网上流传片段,并在商场找独立证人询问当日发生过程,向律政司索取意见及指示。钟丽诒指任何侮辱国歌的方式都能构成罪行,“问题喺佢嘅行为唔喺一支旗 ”,该名男子高举港英旗帜维持一段时间,而周边的在场人士的作出回应是一种不尊重、侮辱国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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