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裁法|田飞龙倡建联动机制配合中央出手 本地立法有变通空间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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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日(17日)开幕,将审议有关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早前估计,有关法案是《反外国制裁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表示,《反外国制裁法》本地立法,必须体现中央主导,认为香港要建立一套联动机制配合中央的反制措施。

▼被美国制裁的中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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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反制裁法令不敢轻率制裁

田飞龙接受Now新闻访问时表示,必须要有国家法律与国家力量的加持,才能更好地维护“一国两制”的制度稳定性。他认为,香港若实施《反外国制裁法》,将会有一定的变通空间,但强调必须体现中央主导、国家主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若有外国个人或组织对中国进行遏制、打压、干涉中国内政,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反制,包括不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或驱逐出,另外可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在中国的资产。

香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后,中央采取措施香港是否要跟随?田飞龙说为要设立一套联动机制,协同中央行动或自主反制。他说,香港与内地采取联动措施,可令外国忌惮而不敢轻率制裁,是保护香港利益的最佳方案。田飞龙强调,《反外国制裁法》不是针对外资及正常在香港的外国投资者,而是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非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