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阵解散|叶刘称早应解散:03年我系受害人 批政府跪低影响管治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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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9年的民间人权阵线今日(15日)中午发声明指,前日(13日)召开周年大会,出席成员团体一致议决由即日起解散。2003年7月,民阵发起反《基本法》23条立法,50万人参与,最终迫使政府搁置立法,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问责下台。
叶刘淑仪接受《香港01》查询时直言,民阵一早应该解散,“越早解散越好”,现在已经算迟。她指2003年“七一”游行,“我都系受害人”,批评民阵自此之后,每逢有与国家相关的议题就反对,“7月1日应该要庆祝回归,而唔系处理你哋(民阵)嘅游行。”
▼民阵历年举办多次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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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刘:政府搁置立法 令人觉得“人多声大”便可让步
对于03年“七一”游行是否对她造成大影响,叶刘淑仪称,对她个人的影响事小,最重要是严重影响“一国两制”的发展。她指,回归后政府管治一直平稳,惟形容03年游行成为转折点,因政府选择“跪低”搁置立法,自此之后严重影响管治,令政府一直存于弱势,甚至是走下坡。
叶太认为,经过03年游行,政府让人感觉“人多声大就可以让步”,所以往后持续有大型游行出现,对政府管治造成负面。
指民阵或违《社团条例》
叶刘又指,民阵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有机会违反社团条例,加上民阵有接收金钱情况,故认为警方和政府需要根据法律跟进。至于民阵有否违反《国安法》,叶刘称要视乎证据,若证据显示有机会违反的话,警方国安处可跟进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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