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称唐英杰案应作国安教育 23条立法将严打间谍、泄国家机密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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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首宗被告唐英杰早前被判罪成,入狱九年。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接受报章访问指,应利用该案作国家安全教育,让市民明白相关条文的解释。他又指,有市民在商场观看奥运期间嘘国歌,反映部分市民国家安全意识薄弱,政府及教育局要多加工作,形容国安教育“细水长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一直做下去,根深柢固。
李家超明言,《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事在必行”,透露新法案重点研究打击间谍活动、泄露国家机密等,定能应付特殊情况,罚则则参考外国法例及《港版国安法》案例,称外国就相关罪行的判刑也相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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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观看奥运期间嘘国歌 李家超:反映国家观念薄弱

李家超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强调,国家安全除了执法部门加强情报搜集、提升内部处理能力,纪律部队联手打击恐怖主义外,必须透过公众教育,引导整个社会共同对付“本土恐怖主义”、极端行为,包括在安全情况下协助执法部门执法,提供资料、举报,以及配合执法行动等。

唐英杰案审讯过程及判刑在社会引起不少讨论,例如“光时”口号的含义是否包含“港独”,惟法庭判唐煽动分裂和恐怖活动两罪成,共囚九年。李家超认为,应由法庭讲解法律条文如何演绎及应用,建议利用此案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当唐英杰案完全处理好,所有法律程序完结,应该利用这个案件好好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让大家都明白条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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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事在必行 罚则、判刑参考外国

港府近期多次提到将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李家超指23条本地立法事在必行,提到2003年的23条立法草案列出规管7个行为及活动,《国安法》已可处理如颠覆、煽动四项罪类,但当年的条文未必足以处理其他行为,故需要强化,并作法律研究,令本地立法能处理最极端情况,“在一九年面对的危害国家安全问题,可能以前未必想像得到,就二十三条立法内容,一定是可以处理特殊情况。”

李家超又指,将会研究条文能否强化处理外国情报单位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他解释,现有官方保密法虽有针对间谍活动条文,但当年网络活动并不流行,现在很多属虚拟、网络、数码相关行为,相信很可能需要在新法例设针对性条文。

罚则方面,李家超表示会参考外国的法例条文、《国安法》的实践过程,如唐英杰案等都会用作参考,又特别提到外国判刑重,“而外国有关条例,亦可以参考实际判刑多少。”

管治改革以民为本 赞公务员有效率以往被立法会制度拖慢

身为政务司司长,除了国家安全亦负责民生政策。李家超称,香港以民为本,改革大方向是了解民生所需、市民日常面对的困难,过程须透过接触沟通及参与,提到上任后与青少年接触,建立沟通互信,可看到他们需要甚么,只是目前受限于疫情,落区规模不大。

公务员近年经常被建制派所批评,李家超力赞团队有效率,只是被制度拖慢,相信随完善选举制度,立法会乱象消失,公务员工作效率将事半功倍,料本届立法会完结前可通过四十多条法案,“以前每年平均二十条左右,今年差不多多一倍。”他又强调重视建立团队精神,自己会做好统筹及带领,助跨局、部门的合作更加优化、畅顺,“一加一要大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