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获委任为截取通讯及监察专员 曾判囚双学三子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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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3日)宣布,特首林郑月娥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建议,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的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接替现任专员石辉,任期由今年8月17日起生效,为期3年。
该条例以法定架构规管执法机关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旨在保障社会治安的权利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林郑表示,绝对有信心杨振权胜任职务,履行条例下独立监察的职能,确保执法机关遵守条例的规定,令规管机制有效运作。
杨振权过去较为人熟悉的工作,包括曾于2017年审理“双学三子刑期覆核案”,改判罗冠聪、黄之锋及周永康三人即时入狱,判词指“一些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不幸对部分年轻人造成影响”,曾引起社会热议。该案最后在终院裁定3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审判刑,判词提到不认同杨官的说法,强调量刑时应考虑上诉人个人罪责。
杨振权于1974年及1975年于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76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之后私人执业至1985年获委任为裁判官,开始加入司法机构。他在1987年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法官,1995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并于200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其后于201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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