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扩权︱监管会计界草案刊宪 下周三立法会首读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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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月突然表示,建议将会计师公会的查察及执行纪律行动的权力,转移至财务汇报局。政府今日(16日)正式刊宪《2021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下周三(7月21日)提交立法会首读。
政府:持份者普遍支持拟议改革方向
在拟议制度下,会计师公会现时的规管权力将会转移至财汇局,包括发出会计师执业证书;为执业单位和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就执业单位进行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以及就会计师执行调查和纪律处分的职能。
政府强调,把这些规管权力转移至财汇局时,其涵盖范围及有关处分的类别和水平,将会依照现时由香港会计师公会实施的制度。会计师公会将继续履行各种职能,包括举办考试以确定会计师注册资格、为会计师注册,以及设定专业道德、会计、核数及核证标准、设定持续专业发展要求等。以上职能将会受财汇局监督。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条例草案》旨在进一步提升会计专业规管制度的独立性,令我们的规管制度与国际发展更趋一致,且更为连贯有效,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的地位。”他又指,财汇局日后履行其拟议的规管职能时,会采取相称原则,有别于其现时规管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情况。
政府提到,已与持份者包括财汇局、香港会计师公会、主要会计组织、会计专业人士及事务所和作为专业会计服务用家的行业团体沟通,并已在7月5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持份者普遍支持拟议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