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夏宝龙列管治者5项工作要求 推23条、国安教育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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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实施一年,全国港澳研究会今早(16日)举行专题研讨会,主题为“国安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会上发表讲话。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后见记者时表示,引述夏宝龙在会上向“管治者”列出五项工作要求,其中三项与《国安法》问题相关,包括积极筹备《基本法》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处理好反《国安法》人士的案件,以及在社会和学校层面推动国家安全的教育工作。
需完善其他法例如“起底”
据了解,夏宝龙在会上对“管治者”提出“2+5”要求,包括两点政治要求和五点能力要求,其中五点的能力要求,以国安问题为主。
林郑称,未来有5项工作需做,相信中央也对特区有这样的要求:第一项是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积极筹备《基本法》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同时完善其他现有法律,强调政府提出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第二项为处理好涉违反《国安法》人士的案件,她称现时已有64人被检控违《国安法》,但要将他们绳之于法,仍要有警队的调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检控工作;第三项是按《国安法》第9条,加强指导、督促和管理机构的工作,令他们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当中包括学校、传媒及社交媒体。
林郑:出席活动后感鼓舞 有关工作任重道远
林郑称,第四项为按《国安法》第10条,在社会和学校层面推动国家安全的教育工作;最后一项是做好未来三场选举,强调最重要是“爱国者治港”,故资格审查委会要对候选人的审查做好把关。林郑又指,出席活动后感鼓舞,认为有关工作任重道远,才可以深化国家安全的工作。她最后引述夏宝龙说“唯有国家安全,香港才安全,唯有香港安全,市民才可以过安宁、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