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选委会选举 提名期拟8月6日至12日 首设关爱队、电子派票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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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处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交代9月选举委员会选举的实务安排。选举处表示,计划将选举提名期定为8月6日至8月12日,确实日期将于稍后藉宪报公告正式公布。

今年选委会选举点票中心将设于会展。

“8.5”公布正式选民登记册

选委会改制后,选举委员会的权力大增,除了可提名和投票送出特首,立法会参选人亦须选委手中取得提名票,选委会同时获赋权选出40名选委会界别的立法会议员。

选举事务处表示,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规例》,提名期不得少于7天,及必须于举行有关选举的日期前不少于12天内结束。选举处表示,计划将选举的提名期定为8月6日至8月12日,确实日期将于稍后于宪报公告正式公布。

选民登记限期7月5日

选举处续指,因应《条例》,特别选民登记限期设为7月5日,故选委会界别分组的临时投票人登记册及正式投票人登记册分别会于7月18日及8月5日公布,届时才能确定投票人登记数字。

是次选委会选举将会有多项新安排,其中为提升有关发票程序的效率和准确程度,将全数采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俗称“电子派票”。此外,选委会选举将首次引入关爱队,投票站主任会为有需要的投票人设特别队伍,包括年满70岁的人士、孕妇及因为疾病、损伤、残疾或依赖助行器具以致不能够长时间排队或难以排队的人士,投票站主任亦会在投票站内设立座位区,供上述投票人在需要时坐下休息,然后才到特别队伍轮候,再按指示前往发票柜台领取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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