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电检指引 小组顾问指定义含糊 马逢国:须交代清楚底线
政府上周五(11日)刊宪,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检查员指引,由今日起生效。指引订明,如上映影片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对观众的影响或会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
有电影检查顾问小组成员今早(14日)于港台节目上表示,过往电检小组的工作相对简单,日后加入政治因素作为判断考虑时,会令事情变得愈来愈复杂;而且何谓叫作“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定义十分含糊,预料日后电检工作的争拗会愈来愈多。
马逢国促加强沟通及培训 以免检查员凡事从紧
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指,国安法已立法多时,所有人都有责任保护国家安全,由于电影审查只涉是否能播出的层面,因此业界不用怕会触犯法例。有关日后的尺度标准,他指业界表达不少关注,在创作、演绎过程中,不清楚红线在哪,因此认为政府应与业界做好沟通,交代清楚底线,最好提供实例及提供培训,让检查员掌握清楚具体尺度,以免日后出现检查员由于“怕承担责任”,审核时凡事从紧处理的情况。
至于新指引会否加剧电影业界自我审查,马逢国称不担心,认为本地电影业界有很好的创意,表达同一个主题,亦绝对有能力回避触及红线的内容,对本地创作人有信心。
田启文:业界或担心投资泡汤 自行回避某些题材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表示,由于修例来得突然,会先收集持分者意见,再与政府沟通,不希望“自己吓自己”。他提到,条文指任何“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内容都不宜上映,内容相对空泛,涉及非常主观的判断,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模板供检查员参考。他指,电影世界一向天马行空,经常会将一些讯息“掉转嚟讲”,担心日后欠缺客观审核准则下,业界因不想投资泡汤而自行回避某些题材,影响到业界创作。
小组顾问:过往不曾考虑政治因素 料日后争拗大
电影检查顾问小组成员许汉荣表示,现时一般做法是一名检查员和4至5名小组顾问一起看片段,成员经讨论后向检查员提供意见和初步评级,让其作最终决定。现时要处理主要是暴力、裸露等内容,处理上不算复杂,过往亦甚少出现审视后不允许上映的情况,最多是要求删减或评为三级。如制作人对有关评级、电影名称、宣传资料的裁决不满,可向审核委员会提交上诉。
不过许汉荣坦言,小组过往甚少要考虑政治表达的问题,因为电影、纪录片在拍摄时,可能制作人本身也有某些政治想法希望表达,当审核工作涉及国安法考虑时,工作会更加难做,因为“可能”、“相当可能”这些字眼非常含糊,小组成员也无法代表所有观众,判定看完一部电影会否“被煽动”去做某些事情,或是危害国安,因此预期日后电检工作的争拗会很大,尤其考虑到小组内的人士也有不同的政见。他担心,由于业界日后或会担心触及红线,会对内容采取自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