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倡修例 允律政人员获委任资深大律师 大律师公会咨询会员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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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今(8日)向会员发信,内容称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有意修改法例,允许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legal officer),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公会指,律政司暂未有就建议提供任何文件,仅表明建议只适用于律政司的律政人员,不适用于地政总署、公司注册处和土地注册处等人员,并希望能寻求公会支持。

大律师公会表示,有关建议若实施将对行业有潜在的重大影响,故有需要向所有会员作广泛咨询。(资料图片)

根据现行规定,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需要持有大律师资格,才能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公会认为,有关建议非常重要,若实施会对行业有潜在的重大影响,故有需要向所有会员作广泛咨询,故邀请会员在下月9日或之前,以电邮或致函的书面方式提供意见。公会强调与律政司司长商讨时,有关建议将不会被公开。

资深大律师汤豕骅认为,要委任资深大律师,需要得到法官认可,以及咨询大律师公会,足以保证资深大律师的质素。(资料图片)

汤家骅:让具质素律师有途径担任资深大律师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英国早已修改了委任资深大律师的程序,让更多合资格的律师可担任资深大律师。他认为这是一种较公平的做法,因为可以让足够出庭经验及质素的律师,有途径担任资深大律师。

对于人才质素方面,汤家骅说,要成为资深大律师,需要得到法官的认可,以及需要咨询大律师公会意见,这方面足以保证资深大律师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