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院上诉庭法官获委任 周家明曾裁警员违人权法被批“黄官”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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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今日(8日)宣布委任法官潘敏琦、林云浩和周家明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所有任命均于明日(9日)起生效。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周家明曾裁定警方在2019年示威活动执法不展示警员编号,做法违《人权法》,被建制批评是“黄官”。(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周家明于2010至2014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2014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周家明亦是《港区国安法》下指定法官,他在去年11月裁定,警方在2019年示威活动执法不展示警员编号,做法违《人权法》,及后被《大公报》及前新闻统筹专员冯炜光等“蓝营”人士猛烈批评,包括被批为“乱港黄官”。大律师公会当时发声明,强烈谴责针对司法机构及司法人员所作出的非理性与不克制的攻击行为。

潘敏琦1994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1998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并于2009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她于2016年审理一宗六旬业父亲强奸五岁女儿案件时曾指,被告的行为在任何历史及国家都不能容忍,痛斥被告是人类的渣滓,毫无恻隐之心,不可期望任何法庭会轻判,要被告一世坐监也不为过。

林云浩201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及竞争事务审裁处主任法官。在同年,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条,在全港26个法轮功宣传据点充公多幅横额及展板,并检控两名法轮功学员。两人翌年提出司法覆核,称有关的法例违反基本法,于2018年获林云浩裁定胜诉,惟至2019年,上诉庭推翻林云浩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