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银行︱李家超强调冻黎智英财产涉国安法罪行 无关正常营商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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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早前去信汇丰及花旗银行,指如果这些银行协助黎智英将财产转走,将可被判囚7年。李家超今日(27日)回应事件时强调表示,就其发出冻结命令的财产与国安法内的罪行有关,指自己有责任向有关方面提醒不听指令的话有何后果。
李家超又强调,普通商业与违反国安法的罪行无关,呼吁不应将壹传媒的商业部分与违反国安法的罪行扣连在一起。
李家超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回应传媒指,他发出书面通知冻结黎智英拥有的股票及其公司在银行的财产,是考虑到黎智英已被起诉两宗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他指,自己是在考虑到充分考虑掌握的材料后,有理由怀疑有关财产属于相关罪行的财产,所以运用《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冻结该财产,并重申该决定与正常营商无关,亦相信一般正常营商与国家安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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